传阅:湖南自治与中国人的联邦梦
李新宇
1920年代初,东方第一个民主共和国面临重重危机。危机之中总是会有种种不同的选择与构想,联省自治就是钟情于民主共和的人们在新形势下做出的一种新的选择。根据李剑农的说法,所谓联治运动,含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是容许各省自治,由各省自己制定一种省宪(或各省自治根本法),依照省宪自组省政府,统治本省;在省宪范围以内,非但可以免去中央的干涉,便是省与省之间也可免去侵略的纠纷,什么大云南主义、大广西主义都应该收拾起来。第二,是由各省选派代表组织联省会议,制定一种联省宪法,以完成国家的统一——就是确定中国全部的组织为联邦制的组织;如此既可以解决南北护法的争议,又可以将国家事权划清界限,借此把军事权收归中央,免去军阀割据之弊。”当时进行这种尝试的省份颇多,而坚持最久也最有成效的是湖南省,从1920年开始,到1926年结束,他们的努力虽然在过去的教科书和主流史著中往往要被一笔抹杀,但历史的进程可以被打断,建设者的足迹却不应被遗忘,因为所谓省治,所谓联省自治,事实上是当时中国人的一场联邦梦,是中国人民主共和之梦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其成功还是失败,留给后人的都是一笔不可忽视的遗产。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