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命运的细节——香港尖沙咀枪击案细节探究 王幸平   2006年3月17日凌晨1时许,在香港尖沙咀一条人行隧道内发生两名巡警与一名嫌犯近距离开枪互轰的惊心动 魄血案。然而无论是警方或法庭对该案子的现场推演及勘察结果经传媒的报道均轻描淡写、吝字惜墨。西谚称: 魔鬼隐藏于细节之中。本文对该事件的前因后果、相关人员作案动机撇开不谈,仅摄取那短短的电光火石一瞬间 的喋血镜头,试图对其中某些方面的细节进行深层次的探讨,而这些看似寻常的微不足道的动作及情节或许能给 我们一点有用的启迪与警示。      先看一份简明扼要的新闻稿:      中新社香港2006年3月17日电 香港尖沙咀今晨发生一起枪击案。事件中,两警员一死一伤,另有一男疑犯死 亡。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目前已接手调查此案。      香港保安局长李少光今天上午在回应该枪击案时表示,感到震惊和难过,并对两位死伤的军装警员的家属表 示深切慰问。李少光指出,案发现场寻获的三支枪,其中一支被怀疑是警员失枪。      今晨约一时十五分,香港警察通讯电台接获巡警报告,指在广东道与柯士甸道交界需要支援。其他警员赶到 现场时,发现两名军装警员和一名男子中枪,受伤倒卧在景峰楼附近的行人隧道内。在男疑犯身上,查获怀疑属 警方的证件。      警方随即将三名伤者送往伊利沙白医院抢救,其中三十三岁军装警员头部中枪,到今晨一时四十七分时宣告 不治,而男疑犯也于凌晨一时四十五分不治。另一名二十八岁军装警员面部和大腿中枪,情况一度危殆,现时仍 在医院深切治疗部留医。      简言之,这宗彼此对垒双方三人拔枪互射、近乎同归于尽的奇案,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细节值得在此进行分析 探讨:      一、人体头部神经中枢的耐力极限      若将事件慢镜头回放的话则是:当日凌晨1时5分,两名披挂装备整齐的辖区当值巡警曾国衡(33岁)、冼国 强(28岁)在隧道内正面相遇穿便装的(休班警员、互不相识)徐步高(34岁),“见其可疑乃截停盘问”(警 方语)。此刻当是曾、冼二人面对徐站立一左一右呈三角状(陌生人彼此对峙间便于谈话的最佳间距当为1.5米左 右,且因为事后三人中弹倒地横躺卧之间距不足一米),但见脸色严峻、沉默不语的徐步高突然间从裤袋掏出左 轮枪、举枪便打:”砰”,先是一粒子弹射入曾国衡面部,继而微转身60°,对着右边的冼国强面部又扬手一枪。 然而他看到,中枪后的冼国强并未立刻倒地,而是本能地“蹬”地跳起、掏枪、弓步、身子微倾地拔枪指向他开 火,徐步高见状慌忙闪避了他的这一枪,并将枪口向下,咬牙切齿地诅咒着用枪膛内最后一颗子弹对准冼的大腿 膝盖处又补射一枪;也许这回他该满意地看到冼在中弹后又胡乱地开了一枪后便摇摇晃晃地倒下了。然而在他将 注意力集中对付冼的同时,另一边发生的情况显然被他忽略掉了(可以假设,事前他认为对着人体的头部开枪即可 达到一枪毙命、稳操胜券的绝对把握,故他没有必要再关注挨了首枪的曾国衡)。但实际情况是,首枪被徐击中面 部的曾国衡同样也没有立刻倒地,而是闪退一边并下意识地掏枪——这种从枪套中快速拔枪的动作是每一位香港 巡警练习了成千上万次的基本功。只见曾“唰”地举枪在侧面咫尺间对着徐的头部、胸部连发五枪,轰得他体如 蜂巢,血流如注。曾看着徐倒下后才熟练地将左轮枪插回枪套,旋即用挂于左前肩的麦克风(对讲机)气喘吁吁 地向总部报告事发地点请求增援,言毕才缓缓倒地。      据警方事后勘察现场发现,三人倒地后彼此间相距不足一米。徐步高所持左轮枪发射三发子弹,一发射中曾 国衡头部,两发射中冼国强头、腿部;冼国强所持左轮手枪发射二发子弹,均未击中人;曾国衡所持左轮枪发射 五发子弹,全部射中徐步高之头、胸要害部位。      该细节给我们的启示是,人体的要害部位,即使是布满神经中枢的头部在突然遭遇外力的严重破坏打击下至 少还有半分至一分钟的自控能力。因此,无论是曾国衡还是冼国强在面部中弹的情况下均能快速反应自如地拔枪 还击(只不过是冼国强对徐开枪时被其闪避而未中);当然,徐步高在被曾国衡连轰五枪后的命悬一线的半分多钟 时间里也可调转枪口再次扳动枪机,然而彼时他悔之晚矣的是仅有的三发子弹已经打光,回天乏术,惟有引颈长 叹、束手待毙了----此刻我们亦可断定他神经中枢的思维仍在高速运转、毕竟心脏依旧跳动并保持向大脑供血的 功能,有据可查的(新闻稿)记录是后来他是在进入医院后的抢救中与曾国衡相差两分钟断气的。      常言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可以断定,徐步高敢于单独挑战两位处于荷枪实弹状态下的执勤巡警、先 下手以为强却最后又把命也搭上了,这在于他忽略了或根本就没意识到人体的这种特殊的(要了他的命的)半分 多钟的(垂死挣扎的)自控能力。他百分百地自信近距离先发制人,三发子弹对付两个尽管是全副武装但毫无防 备的警察是十拿九稳、绰绰有余。结果是出乎他的意料,也出乎很多很多见多识广的法医专家、身经百战的警务 高官的意料,毕竟这相互枪击头部的人体自控极限从无(试验数据)记录,也罕见如此极端个案发生。      该案中的三支手枪均为目前的香港巡警佩枪,枪管长、威力大,弹头为9MM,比我国现装备警察的九二式手枪 的5.82MM手枪弹头还大3.18MM。如此巨弹几乎是贴面洞穿曾、冼两人头部,彼等仍可操枪还击并使用对讲机从容 报告总部,令人不可思议却又证据确凿不容质疑。      由是之,文学作品中描绘的敌我双方怒目圆睁拔枪相向,结果却是枪响后敌亡我存,似不可信。依此案例, 剑拔弩张之际敌我双方无论是谁先扳动枪机,同归于尽当是必然结局。“狭路相逢勇者胜”当只限于冷兵器时代 的体力与武功的比拚。同样,某些文学作品描绘刑场上刽子手铡刀落下,被施刑者身首异处(此刻心脏虽已停止 向大脑供血,但大脑仍然有半分多钟的正常工作时间,神经中枢仍旧在高速运转发号施令,无奈传导神经的管道 已被切断,首尾分隔,身不由己了),故多有作家如此悲情描述:施刑者手起刀落,人头象皮球般在地上滚动, 那双眼睛在“惊恐或愤怒地眨动着”的情形,当是可信的,谓之“死不瞑目”也。      二、左轮枪与自动枪的性能比拼      当今世界上各国装备军警的手枪依据其构造(及外形)分为两大类,俗称“左轮枪”与“自动枪”。      左轮枪又名“转轮枪”。因其子弹装在枪管后的转轮上而故顾名思义呼之“转轮枪”;而该转轮在填弹时必 向左弹出,故又有人唤之“左轮枪”。      自动枪的特征是子弹装在枪柄内,该类手枪之枪柄与枪管呈90°因其利用子弹发射时的后坐力“滑膛”而将 弹壳抛离枪管使后续子弹自动进入枪管待发称之。      过去我们在香港街头看到香港巡逻警察佩在腰间的那种大枪柄、大口径的左轮手枪--常常联想到好莱坞大片 里那些美国西部牛仔们的家什,感叹这种上两个世纪的古董枪如今还装备现役警察,老土!      而令我们大跌眼镜的是:左轮手枪的优点在此次尖沙咀枪案中被演绎得淋漓尽致。      曾、冼两警员在遭到徐先发制人的突袭后能迅速拔枪还击,这是因为左轮手枪的木头枪柄有很大一截露在枪 套外边,便于抓握;其次,左轮枪的使用方法简便还在于它可以使持枪者单手将——从子弹上膛到瞄准、击发等 操控步骤全压缩合并到一个动作完成,枪举弹出;再次,即使遇到瞎火,枪手再扣一下扳机,转轮又自动将另一 粒子弹补上并被击发,可连续攻击。同样,本案中徐步高也是操警用左轮枪。他深谙左轮枪这种出枪快、不瞎火 的优点才敢于如此冒险地以一对二地袭警,并自信咫尺间开火能弹无虚发、稳操胜券。      然而,我国国内警员配发的自动枪(如六四、九二等型号)的出枪、上膛、击发等一系列动作就明显地复杂 了。首先是自动枪的枪柄与枪管呈90度且较小,佩带时一般是紧贴枪套扣住(有的还在枪柄处挂一条枪绳拴住), 不易随手拔出;其次,自动枪易发生走火,故不允子弹上膛拔枪后插入枪套间,故其拔枪动作要领为右手握枪柄、 左手拉枪机,“哗啦”一声,谓之子弹上膛;最后才是单手或双手握紧枪柄扣动扳机开火射击。上述一系列动作 至少得花数秒时间并需要双手协调完成。若在本案中曾、冼两警员佩的是自动枪,想必是在头部先中一弹的情形 下即便尚存招架之功、恐怕难有还手之力了。      自动枪枪的另一个致命弱点是排除卡壳弹颇费周折。在紧急情形下,遇到瞎火就只能当废铁砸出去了。      但自动枪枪也有许多优点,否则就不会几十年不变地配发给我国的军警界了。首先是其结构紧凑、枪身体积 小,便于藏匿。这个优势为便衣警察所喜爱,他们常将手枪挂于内衣胸左侧,或绑于小腿上,徜徉人海里,出奇 不意地掏枪制敌。自动枪的另一个优点是枪管长、射程远、威力大、弹容量大。如近年装备深圳警方的九二式手 枪一次性可装弹15发,而澳大利亚产的格洛克(GLOCK)手枪最大可一次性装弹18发。      就这两类枪的外形方面相较之下,左轮枪之缺陷除了体积大且笨重外,贮弹量少亦是其一。左轮枪的最大装 弹量仅为6发,且装弹耗时长。据说1984年美国中情局的一份调查报告中就提到:当年中情局的特工在围剿一贩毒 窝点的行动中牺牲的4名特工里有三名死时是正在给自己的左轮枪里装子弹。左轮枪装弹即便是使用快速装弹器, 也得耐心地一粒一粒子弹往装弹器上的6个小孔压进去,耗时较长。      或许我们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左轮枪与自动枪的性能优劣各异,我国的警员配枪也应视任务警种的工作性质 不同而有所区别对待。例如巡警漫步街头,近距离接触人群,可配那些枪柄大(在视觉上颇具威摄力)又易于操 控击发的左轮枪;而刑警(便衣警察)当是配发“六四”、“七七”、“九二”之类的小型曲尺枪以求出奇制胜; 特警对付悍匪,武力降敌,则当使用(微型)冲锋枪,阻击步枪为宜了。      三、面部中弹后的待救姿势比较。      据报道,枪案中曾、冼、徐三人近距离开枪互轰,均有头部中弹。徐步高一人独吞五弹,枪枪入体,当气息 淹淹,必死无疑。又据香港警方(媒体披露)的报告称,曾国衡死因乃面部中弹(在完成一系列拔枪还击、报告 总部后动作)后仰面倒地,致大量血水涌入呼吸道,阻塞气管窒息而亡。然冼国强同样是面部中弹,在其扑向徐 时又被徐补射一枪击中膝盖,得趋前倒地趴下,由是之血水自然外流而不致阻塞气管的呼吸(畅通)保住了性命, 现已康复。      由此可见,同样是面部中弹,不同的倒地姿势导致完全不同的阴阳两相隔、生死两重天的结果。      香港尖沙咀枪击案,一分钟近距离真枪实弹的对轰互射,三位艺高胆大的刚烈之躯火拼相残。无论是人体的 耐力拉伸或神经极限的展示,亦或是左轮枪独特性能的完美演绎,又或是人体面部中弹后不同姿势的躺卧求生, 这些细节都能给我国军警界的训练与教学等许多方面有益的借鉴与启发,都能助我们诸多的心理学家、医学、刑 警、枪械专家甚至文学家在长吁短叹后生发出某些有益的思索与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