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颂性暴力的最恶劣文本——《聊斋志异》 舒芜 《读书》杂志最近以头条位置发表了一组好文章,总题《性别与民族主义》,四篇都是从女 性主义的视野探讨性别与民族主义的关系问题。编者在《编辑手记》中说:“别人我不论,我自 己在阅读这组文章时是感到震动的。我相信,许多的朋友和读者也会从血腥和暴力的剥露中,体 会到内心的不安。”我和编者完全同感,尤其赞成他接着呼唤:“让这不安持久地存在罢。这不 安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亲身经历了印度和南斯拉夫、甚至抗日战争时代的血腥,而是因为那些特殊 时期的暴力并没有在和平时期彻底地消除。这些暴力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当代中国女性命 运的变化难道不让人深思吗?” 这组文章主要谈的是印度、南斯拉夫的女性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的女性大规模地受淫被杀的 命运,事情是恐怖的,分析是深刻的,令人震动不安的原因主要在此。至于并非特殊时期的日常 和平生活中的性暴力,虽然谈得不多,但偶一涉及,也都很深刻。刘健芝的《恐惧、暴力、家园、 女人》中说:“为什么暴力是这么眩目,却不被视为暴力,反而备受歌颂……丈夫对妻子施暴不 被视为强奸,……丈夫对妻子施暴的权利,有婚姻法律和社会伦理支持。”陈顺馨的《强暴、战 争与民族主义》中说;“一般而言,男人强奸女人也不单涉及男性性欲发泄的问题,还涉及性别 之间强弱的权力关系,即强行进入被视为弱者的女人的身体还能够满足施暴者侵犯、占有、操控、 掠夺等属于强者的权力欲。”这些话都深刻揭示出性暴力内含的性心理实质,揭示出法律和伦理 所支持的夫权,其核心乃在于丈夫的性暴力的权利和由此而来的系列权利。 读了这些,我恍然想通了一个问题。 往日见《聊斋志异》卷十有《五通》一篇,写旧时江浙一带民间迷信的邪神“五通”淫占妇 女的故事,其开头云: 有赵弘者,……妻阎氏,颇风格。一夜,有丈夫岸然自外入。按剑四顾,婢媪尽奔。阎欲出, 丈夫横阻之,曰:“勿相畏,我五通神四郎也。我爱汝,不为汝祸。”因抱腰举之,如举婴儿, 置床上,裙带自脱,遂狎之,而伟岸甚不可堪,迷惘中呻吟欲绝。四郎亦怜惜,不尽其器,既而 下床,曰:“我五日当复来。”乃去。……至明,(夫)视妻惫不起,心甚羞之,……妇三四日 始就平复,而惧其复至,……对烛含愁以俟之。无何,四郎谐两人入,……妇羞缩低头,……心 惕惕然,恐更番为淫,则命合尽矣。……四郎挽妇入帏。妇哀免。四郎强合之,血液流离,昏不 知人,四郎始去。妇奄卧床榻,不胜羞愤,思欲自尽,而投缳则带自绝,屡试皆然,苦不得死。 幸四郎不常至,约妇痊可始一来。积两三月,一家俱不聊生。 最后是一位勇士,一刀砍死了“四郎”,原来是一匹小马变成的妖怪;又射死了前来相助的 “五通”中的两个,原来是两口猪变的。这则故事使我一直很不舒服,却没有深想过它令人特别 不愉快的缘故。 最近,才看到七十年前张竞生对于这一则故事的评论: 聊斋的罪恶不止诲淫,并使人起了鬼神的迷信。但因他的古文写得不劣,所以一班人爱不释 手。由上可见得“古文”也能写淫书,说淫话。如在“五通神”一章……这样写得何等凶暴!最 可恶的是使未婚女郎看后,不免常恐惧男子的伟岸不可堪……血液流离……这样诲淫教暴的记载, 竟得藉“载道”之文而行远,真出于假道学家的意外了。 细想《五通》这一则,尽管写明了“四郎”是一匹马变的妖神,让它终于受到正义的惩罚, 尽管写它的性暴力非常可怕,但是写施暴过程那么津津有味,还把它写得大有“怜香惜玉”之心, 什么“怜惜,不尽其器”,什么“约妇痊可始一来”,似乎它只是由于器官生得“伟岸”(它本 来就是一匹马变的嘛),所以对于女性才愈爱之,愈苦之。另一面,描写女性的受虐,也是男性 的淫虐狂的欣赏态度,难怪张竞生以“诲淫教暴”四字评之。 可是,张竞生的口气,似乎不仅是指这一则故事,而是指整个《聊斋志异》而言。那么,这 合适么?一部《聊斋志异》,十二卷的大书,如果只有一则故事,单文孤例,就凭这个把“诲淫 教暴”的罪名给它扣上,能成立么? 我从头通检《聊斋志异》,才发现全书之中,可以说是“诲淫教暴”的文字,原来多的是, 远不止是《五通》一则。 比如《巧娘》(卷二)、《林四娘》(卷二)、《伏狐》(卷三)、《念秧》(卷四)、 《伍秋月》(卷五)、《荷花三娘子》(卷五)、《林氏》(卷六)等等,都是有比较显著的这 类描写的。 这些故事细节里面的“女方”,不论是人是狐是鬼(也包括男色),作为承受者被进入者, 特别是在“第一次”,都只有不可堪的痛楚感受,而男方即以此为乐,对方愈痛楚他愈乐。这样 看来,《聊斋志异》即使不说全书都是,但是说它很多处都有“诲淫教暴”的作用,完全是可以 的。故事里面虽多托之鬼狐,读者却都是人类。而且,向来迷信说法是“狐性淫”。卷三《伏狐》 一则的何守奇评云:“以房术伏狐,至移时而弊,物犹如此,人何以堪!”这个评语固然同是幸 灾乐祸的淫虐心理,但是也可以由此推知旧时青年女性读者读了这类故事会有如何不愉快的感想。 后来《聊斋志异》这一派的笔记小说,特别发展了“诲淫教暴”因素的是《萤窗异草》,其中 《续五通》一篇,题目就标明“续”字,不是该书某篇之续,文中说明是要为《聊斋志异》之续, 所写的“五通”邪神淫辱妇女之事,全是《聊斋志异》那一套。书中还极写了毒龙对蚕神的性暴 力(《昔昔措措》),驴怪对狐狸精的性暴力(《程黑二》),都凶暴可怕,这是比“五通”更 扩大范围的妖物异类。至于人类中男性对女性(包括虽说是狐鬼其实仍无非是女人的女性)的性 暴力,更写得淋漓尽致,例如—— 孝廉与柔解衣。柔低曰:“妾尚葳蕤,郎君幸勿狂暴也。”孝廉笑曰:“敬如卿命。”既合, 柔不胜凿枘之苦,猩血流丹,娇啼宛转。孝廉熟玩之,肌不丰而无骨,态不胜而若争妍,袵席之 间,极人世之乐焉。(《温五》) 这是《聊斋志异》已开其端的,但写得更加穷形极相,津津有味。全书中凡写“第一次”, 全是这个公式。然而还不满足,又写到一个“狐狸精”死了,借一个处女之尸还魂,一身而有两 个“第一次”,来承受同一个男性的性暴力—— 遂相携就寝。玉曰:“两以女身事君,人之受屈惟一,妾之痛楚有二矣。”既交,渥丹浃席, 女之畏缩倍于前,而款洽则无异于旧焉。(同上) 这是把“第一次”那个公式变成了复调,充分发挥了想像,而又加以扩大,甚至精细刻画、 热烈鼓吹了轮奸。《田再春》一篇,在一个神异果报故事的外表之下,实际上刻画和鼓吹了纷纷 嫖客把一个初落娼寮的少女连续轮奸十天毙命的性暴力,这居然是执行神意惩罚淫恶的正义力量。 《销魂狱》中,有一个才女填了这样一首《南乡子》词—— 未惯雨云乡,小鹿心头忒煞忙。饶是才郎多软款,汪洋,鹃血啼残妆枕旁。几度怯蜂狂,又 觉贪欢别有肠。玉困花慵晨始起,郎当,小步艰难倚象床。 书中说这首词是才女“自咏其定情之苦乐”,其实当然是男性作者的仿作,只足以表现男性 所希望所想像的自己的性技巧和性暴力,特别是他希望和想像的女性在“第一次”承受性暴力时 的创巨痛深和奴心妾性。居然能把这种内容美化到这个程度,实在是不堪又不堪。而这就不能不 说是《聊斋志异》的负面影响。 这一类对于性暴力的渲染夸张,会使未婚女儿对于婚姻特别是对于初夜发生难言的恐惧,张 竞生这样说有什么根据,他没有说。我却从清人许奉恩的《兰苕馆外史》(卷四)中看到题为 《爱儿》的一则故事,其开始略云: 女才十龄,即育于嫂氏。以憨稚贪于嬉戏,嫂甚厌恶之,往往相对恶谑,并以语恐之曰: “若已十龄,……闻若婿与若齿相若,其势已甚伟,将来齿日增,更不知何若!日后若嫁去,吾 甚为若危之,看若犹能够戏否?”嫂平居与女相对,辄道及此,以谑语出之,或有时又以庄语出 之,甚至故作颦蹙状,若以为是真为女廑虑也者。爱儿闻之既熟,甚以为惧。 不数年,女已及笄,往嫁有日,嫂犹时以为言。爱儿默自计曰:“诚如嫂言,吾命休矣!奈 何?”……未几,桃夭期届,冰人在门,彩舆将发。嫂固不喜爱儿,今当吉期,故以不祥之语咒 之,便揽女手佯为悲泣而送之曰:“阿姑须珍重自卫,但愿人言不实,则我与若相见犹有日。假 使其言不谬,若此一去,吾将见若出,而不能再见若入也。呜呼伤哉!呜呼哀哉!”爱儿闻之, 甚感嫂氏之多情,倍益惧怯。 爱儿带着这样强烈的恐惧嫁过去,从初夜起,发生一系列的变故曲折,几乎丢了性命,被无 赖子奸拐去,最后意外地与原夫重聚,以喜剧结束。旧时良家女子,自幼接受严格的性禁忌的教 育,但姑嫂之间的闺房私话,常常是惟一的性知识输入小道。爱儿不幸,遇到这样一个恶嫂。以 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就这样经常地反复地受到关于性暴力的恐吓,以至于把进洞房看得和进鬼门 关差不多,她不是读了《聊斋志异》,她的故事却可以证明《聊斋志异》中那些“诲淫教暴”的 描写,对于旧时的未婚女读者的影响会是很恶劣的。 我一向想不清楚的是,天下男子,单纯由于生理条件,在性生活中,特别是在初夜,非到女 方创巨痛深程度不足以泄其欲的,远不是多数,为什么男作家总爱渲染夸张男子的性暴力和女子 的性苦痛,贤如蒲松龄也未能免,男性读者也多或明或暗地爱看这类描写呢?《爱儿》故事中, 就写到,新婚之夕,新郎尽管是“年裁弱冠,亦甚温存腼腆”,并非久惯摧残女性的色狼,但是 他实行交合之时,便是“新硎初发,其利可知”,爱儿则是“才一着体,已自难御。益信嫂言有 征,抵死支拒,不使遽竟其器。而新郎欲焰正炽,势难中止”。许奉恩是桐城人,是我的乡前辈。 《兰若馆外史》的笔墨,一方面受《聊斋志异》的影响。一方面又正是桐城派之文。他论小说四 弊,首先是“狂荡鲜耻,其弊也亵”(见《兰若馆外史》许星翼序)。《爱儿》篇中这些文字, 当然是他自以为不荡不亵之文,可是如果用了张竞生的评价标准,同样可以说是以“载道”的古 文来“诲淫教暴”。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说到这里,就要重温本文开头引过的两段话: 为什么暴力是这么眩目,却不被视为暴力,反而备受歌颂。……丈夫对妻子施暴不被视为强 奸,……丈夫对妻子有施暴的权利,有婚姻法律和社会伦理支持(刘健芝《恐惧、暴力、国家、 女人》)。 一般而言,男人强奸女人也不单涉及男性性欲发泄的问题,还涉及性别之间强弱的权力关系, 即强行进入被视为弱者的女人的身体还能够满足施暴者侵犯、占有、操控、掠夺等属于强者的权 力欲(陈顺馨《强暴、战争与民族主义》)。原来,男子的性强暴,本来就不单是涉及泄欲,不 单是生理性要求;而是还能满足男子的侵犯、占有、操控、掠夺等的权力欲,能使男子得到作为 强者的自我体验,这是社会性的。法律和伦理之所以保护丈夫对妻子施暴的权利,特别支持初夜 施暴的权利,就是要保护夫权,就是要保护丈夫对妻子的侵犯、占有、操控、掠夺之权,要妻子 绝对驯服接受这样的夫权。《爱儿》故事中写爱儿托病向丈夫哀求道:“尔我夫妇,为日正长。 奴今适有小急,一俟全愈,惟君所欲,断不敢再事推却,以逆君意。”尽管是推托之词,但是说 得何等委宛服帖,楚楚可怜,丈夫要妻子的就是这个,而这正是男子“新硎初试,其利可知”, 女子“才一着体,已自难御”的结果。所以,为了使妻子以及一切性对象,在“为日正长”的未 来,永远“惟君所欲,断不敢推却,以逆君意”,自然希望并想像男子越强暴越好,女子越痛楚 越好,这就是男性夫权意识中普遍存在的,不会因其生理上真正的需要如何而有不同。 正是因此,所以说,“这种暴力并没有在和平时期彻底消灭,而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我曾经指出,当代中国正有许许多多女性为处女膜而受苦,受男子畸形变态的对处女膜完整的要 求之苦,受不得不到医院去接受修复手术之苦。最近,还看到报载:某市将处女膜检查,纳入婚 前检查的范围,如查出破裂,处以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虽然该市有关部门已向公众致歉, 并打算纠正这种做法,但究竟已经纠正与否,尚未见报道。而且,当地某大学社会学系某教授却 赞成这种处女膜检查,发表意见道:“中国不是美国,人们反对不严谨的性生活,注重贞操观念, 应该把不该做的限制在最低限度。”这是把畸形变态的对处女膜完整的要求,正式体现为行政法 令,而且得到学者的公然赞成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呢?说是由于道德观念贞操观念之类, 但无论说得怎样天花乱坠,其实无非都是要满足大男子主义的性强暴欲,要满足夫权主义的侵犯、 占有、操控、掠夺等等的权力欲,非亲身使得新婚的妻子“握丹浃席”不快意,如此而已。其所 要求的“严谨的性生活”,是专对女性的,不只是替丈夫要求未婚妻,也不只是替父母要求女儿。 另见报载:“据土耳其教育部官员日前表示,在国际舆论与女权运动组织的压力下,土耳其教育 部与司法部已开始研讨废除初高中女学生必须接受处女膜检查的制度的可行牲。”“强制检查女 性处女膜以评断女性私生活的做法,是土耳其社会至今仍然盛行的一项传统,只要家长、师长或 雇主认为有必要,均可强制送医接受处女膜检查。”下文还说一位因参加库尔德族叛乱活动而被 捕的二十七岁德国妇女,在土耳其万省监狱中待审期间。也受到狱方的强迫处女膜检查,她控告 人权受到侮辱,为土耳其检方驳回,控方律师已决定向欧洲人权法庭提出控诉,云云。这样,就 连雇主也认为有必要并有权强制检查女雇员,狱方也认为有必要并有权强制检查待审的女囚、而 且是外国籍的女囚,女性实在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了。依某教授之意,中国大概也要这样才好。 其实,把处女膜关切、要求、看重说成是“反对不严谨的性生活,注重贞操观念”,是十分虚伪 的。旧时的阔嫖客“梳拢”清倌人,不惜重金;北洋某大军阀赌博手气不佳时,要拿幼女来“见 红”,冲了手气再赌,同样对处女膜看得极重,难道是对她们过去的严谨的性生活的奖赏,为她 们将来的严谨的性生活揭幕么? 我们曾有那样歌颂性暴力的文学,今又有为性暴力保证提供最快意的对象的学说和行政措施, 真是应该让我们关于当代中国女性命运的不安持久地存在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