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开始阶段性修宪 ● 黄彬华   11月22日,日本自民党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建党50周年纪念大会。会上最受瞩目的 举措,是该党新宪法起草委员会正式公布了“新宪法草案”,向世界展示了其修宪决 心,但又略有保留,明显是阶段性修宪的第一步。   日本执政党要修宪,原本是意料中事,但其进程之快使人感到意外。因为,9月 大选自民党刚获得大捷,10月小泉改组内阁,鹰派的新保守主义者纷纷登场,显示新 保守主义势力已急不及待,而小泉也急于要在他下台前完成其历史任务。日本不再顾 国内外的质疑,要一鼓作气将其自卫队合法化、合宪化,进而大步走上政治大国的道 路。 “修宪是在结束谎言”   自民党要修宪,既不是心血来潮,也不是小泉才有的政改方案,而是自民党建党 以来的一贯主张。自民党成立之初,其建党纲领就写明:“谋求自主地修改宪法”。 此后,自民党三番五次掀起修宪风潮,一是宪法规定修宪必须在国会先获得三分之二 票通过,然后才能交由全民表决并获得三分之二同意才能执行;二是战后半个世纪, 日本都处在和平主义情绪中,而且左翼政党一直控制着三分之一以上的议席,致使极 右势力无法实现修宪目标。   但是,“和平宪法”有规定,日本已经放弃了国家的交战权,不得再拥有陆海空 三军。但是,在历届自民党政权暗渡陈仓的安排下,日本事实上拥有一支傲视全球的 现代化部队,那就是所谓的“自卫队”。   日本军队被称为“自卫队”的原因,一是要绕过宪法限制,二是要模糊国内外人 士的视线,三是要使宪法空洞化。开始时,它只是一支小小的“警察预备队”,今天 已经成为拥有24万人、号称有七项“世界第一”的一流武装部队,不仅在境内执行 “专守防卫”任务,而且还借口执行国际任务远赴波斯湾,所以已经成功挣脱了宪法 的桎梏。   然而,在政治上,特别是在政治道德上,日本军队无法挺起胸膛,不能参与“集 团防卫”,不能直接给予盟国军事支援。再有是,由于不符合和平宪法的规定,它在 国内外没有政治地位,被舆论讥讽为宪法“私生子”。说自卫队不违宪,根本就是个 谎言。修宪派甚至坦言,修宪就是要结束谎言。 历史背景不能忽略   日本现行宪法是在1946年11月3日颁布、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的。长达58年来 未修宪,在国际间是罕见的事情,却又说明它有历史背景和特殊意义。   一、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偷袭珍珠港、南侵要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企图与法 西斯德国分割整个世界,最后尝到了彻底战败的苦果;二、要彻底防止日本重回军国 主义道路的和平势力,包括当时的美国占领当局,除了要改造日本,还强令它接受一 套全新的宪法,这便是现行的日本和平宪法。这个和平宪法,就像紧箍咒,既削弱了 军国主义的气焰,也限制了复古势力的成长。   但是,冷战爆发,美国要利用日本围堵共产势力,以“自卫队”为名的武装部队 又在日本出现。取名“自卫队”,一可以缓和国内外的担心,二是以“白马非马”的 诡辩术否定了“自卫队是军队”的命题;三是借口宪法无任何条文禁止“自卫”而狡 辩并不违宪。   半个世纪以来,日本政府就不断通过这种“扩大解释”的手法,让它成为既成事 实的军队,通过倒果为因的手法要求修正宪法以适应现状。和平宪法宣扬不再战,也 不再拥有任何军队,实际上却让自卫队成为合法的组织,和平宪法确实出现了一个大 洞,任谁看来都是大矛盾,大笑话。   有人不回顾历史,也不翻阅日本现行宪法,就说日本组织自卫队并不违反宪法。 他们认为,即使宪法第九条规定“放弃战争”,不得拥有陆海空三军,但并无规定日 本不得自卫,因此“自卫队”是合法、合宪的。这是被日本蒙骗的结果,也是日本宪 法扩大解释的成功。 称为“自卫军”是文字游戏   不论自卫队是否违宪,经过不断扩充、强化和变形,现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世界上 屈指可数的一支强大军事力量,被公认在当今世界“拥有最充足军费”。然而,依然 躲在宪法的背后,继续称它为“自卫队”,显然已经到了极限,不仅与现实不符,也 是自欺欺人,因此从“自卫队”升级正名为“军队”,其实已经顺理成章了。   但是,说到“军队”,日本“皇军”却有不甚辉煌的历史,除了侵略,还在整个 亚洲留下了奸淫杀掠的纪录。加上战败而被宪法规定不得再拥有作战部队,就是日本 人自己也对“军队”一词,就像提起“皇军”一样有强烈的自卑感。   从文字游戏的角度来看,日本创造了“自卫队”一词,不能不说是“杰作”,既 避免了历史的负罪,又避免了违宪的指责。不过,现在用“自卫军”来搪塞历史,继 续使用文字游戏手法,就是自欺欺人了。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会把自己的军队 称为“侵略军”。同理,自称“自卫军”还不是跟“此地无银三百两”有异曲同工之 妙?   经过60年的卧薪尝胆,日本终于迎来了修改和平宪法的机会,删除了和平宪法第 九条第二项“不保持战力”的条款,将“自卫队”改为“自卫军”,这使日本已经获 得了重建军队的宪法依据。在日本宪法史上,这是日本朝军事大国、政治大国的发展 过程中,迈出历史性的一大步,也是重要的转折点。 “自卫”将没有国界      修宪草案第二项第三款同时规定,“为了确保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可以进行 国际协调活动,在紧急状态下维持公共秩序,或者为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自由而展开活 动”。这是确保海外派兵恒常化的措施。   新宪法草案虽然保留了第九条第一项有关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而发动战争,以 及不使用武力解决国际争端的条款,但后面的条文又允许“自卫军”行使自卫权以及 在海外使用武力,这便是完全侵蚀了放弃战争的承诺。   自卫队变“自卫军”,除了是掩人耳目之外,而且继续使用了架空和平宪法的一 贯手法。更严重的是,日本在所谓“和平宪法”的掩护下,又在“环球自卫”的借口 下,到处挥舞“自卫军”军旗,这怎不令二战的受害者感到心寒吗?   日本人是怎样理解“自卫”的呢?东京靖国神社附设的战争博物馆,在展示其所 谓“太平洋战争”遗物的说明中,至今依然称日本侵略亚洲是“卫国战争”。可见, 日本的“自卫”是可以无限上纲、无限扩大的。 转载自《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