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阅:离家3.3公里,我又是一名百分百的孝子了
毛利
冬日四五度的夜晚,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从出租屋往父母家里走去。
理论上来说,难以置信,我是因为过度思念父母,所以回家的。如果十年前的我,看到自己在街上蹓跶着主动回家,一定会觉得,荒谬极了,那时候经常想方设法躲着我妈,直线距离没有一千公里,心理都有阵恐慌。
但这天晚上,我内心的确有着相当的渴望,沈女士好久没出现了,她竟然好几天没给我发消息,她上个礼拜去探望一个开刀的亲戚,回来一句话都没跟我八卦。她留在我家的锅没拿走,托我买的药膏一个字都不记得提。
她到底在忙什么?
搬家之前,我一直都有点担心,这对我爸妈来说,可真是太惨了。上海乡下的独养女儿,都是流行养在家里的,小区里年龄相仿的女儿,统统像寄生虫一样,带着老公孩子住在自己原来的家里。
和我妈年纪一样大的中老年妇女喜欢用一种傲娇的口吻说,她才不肯去她婆婆家呢,什么都不会做,哪像在家里,摊手摊脚,连早饭都是我盛好的。独养女儿总的来说,都是一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社会蛀虫。我们真的摊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每天只管坐下来吃饭,一边吃一边骂我妈:这个菜烧得这么咸!
她不会生气,只会皱紧眉头辩解一下:我真的几乎没有放盐。
结婚后,我才跟我妈说:以后不要给我挑鱼刺了,也不要给我盛饭,我会盛的!
我属于废柴里还稍微有一点自尊心的那种,邻居家的女儿,听说三十五岁高龄,依然亲妈负责洗内裤,亲爹负责接送上下班。
以前每次坐跨国航班回来,我都会提前打电话给我爸:爸,来接一下,凌晨两点到。我丈夫在旁边翻着白眼说:这么晚了,不要让你爸来了。
我爸坚持:还是让我接吧,半夜车不好叫。
啊,这种在家叱咤风云的感觉啊。你就是一家之主,高高在上,所有人都要看你眼色行事。权力把人变成了混蛋,我妈每次上来打扫卫生的时候,我会不耐烦地抗议:早就说过了,我在家的时候不要上来。
她又下去了。
说起来也奇怪,做个混蛋,其实是一件特别简单,容易的事情。渣男之所以对女人毫不客气,不就是因为他笃定女人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吗?他真的很肯定,自己走的时候,女人会抱住大腿:求你,不要走。
搬家的时候,我琢磨沈女士或许也会这样,这事对一对中年夫妻,打击实在太大了。女儿一家三口,竟然毫不留恋地搬走了,我想他们肯定受不了这个打击,说不定每天都在家暗自垂泪,少不得要经常对我嘘寒问暖。
新家离我家,只有3.3公里,来回走一趟,九千步。
他们来了一次,寒夜里步行40分钟,进来坐十分钟,丢下几个进口芒果,一只哈密瓜,说要马上回去了。我回报给他们三个小小的砂糖桔,路上吃吧,注意安全。
父母子女之间,还真是不公平。
我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回去了,到家的时候,我父亲一个人正在吃晚饭。
桌上是一锅百叶结冬笋汤,一盘蒜叶炒咸鱼,一盘莴笋炒木耳,还有一点昨晚的剩菜。我爸有滋有味喝着白酒,电视放着他喜欢的抗日剧,他把鱼骨头小心吐在一张撕下来的保鲜膜上,等下收拾起来会更方便。
如果我在家里,我一定会很生气,高血压怎么能吃咸鱼?剩菜就该通通倒掉,为什么不多烧点青菜?……
然后他们就会露出小心翼翼的神色,问我:那你想吃什么?我们实在烧不出菜。
这天晚上,我什么都不用评价了,我爸问我,吃饭了吗?
就像他以前招呼那些晚饭时带着小孩来串门的邻居。
我妈不在家,出去玩了,至于去的地点,我爸说不出来,似乎是去逛街了,也可能是去洗脚了。
我在家里跟小猫贝壳玩了一会,终于没忍住,给沈女士打了电话。
她说她在泡牛奶浴。
电话那头,她正在小妹确认:等下牛奶浴和洗脚的钱一起付,你们是不是有套餐?
沈女士,现在生活得简直像个皇帝。
她跟我最近一次见面,还是一周前,下午的时候她忽然打电话来,说要不要吃银耳羹?
当时我一个人在家,饥肠辘辘,爽快地同意了。沈女士开着小电驴风驰电掣,比那些送外卖的要快多了。她拿着一只巨大的保温锅,还拿了一袋给我的零食,里面尽是些话梅,蜜饯,小核桃肉。
进来的时候,我刚好要交一篇稿。沈女士习以为常,把锅放在桌上,我戴着耳机,看她在家里清理快递箱子,用吸尘器吸地板,开窗通风,里里外外收拾一圈,我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敲击键盘,就像以前一样。
走之前,她跟我说了说小猫的情况,说最近她不打麻将了,老是输钱,说她想跟人一起去法国坐游轮……
她很快活地走了。
我过了两小时才写完稿,打开保温锅,发现里面的银耳还是热的,沈女士在炖锅和保温锅中间,加了小半锅热水。
吃那碗热银耳的时候,我差点鼻头一酸。
不应该这么脆弱的,只是离家3.3公里。
离开我父母家之后,我终于越来越变得像个成熟的大人了。
躺在沈女士经常坐的沙发上,听到我爸忽然很不客气地给她打了个电话:小姑娘都回来了,你在外面干嘛呢?
挺怀念以前他们围着我转的生活的。
沈女士终究没有回来,我又在冬夜里走回家去了。
我无比思念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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