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阅:古代帝制国家如何拉低民众的后天智力?
言九林
壹
人的智力,可以分为先天智力和后天智力。
除非患有智力障碍等疾病,绝大多数人的先天智力差距不大。
后天智力则不然,它可以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所谓后天智力,即人出生后被抛入社会,所形成的理解、认知、分析事物的能力(广义上讲,从出生那一刻与父母接触,就算进入社会了)。下文所有“智力”,都是这个意思。
一个人后天智力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两点:
(1)信息获取能力。
(2)逻辑思维能力。
前者关系到原材料的多寡。
后者关系到材料加工能力的强弱。
不幸的是,这两点都可以人为操控。
贰
控制民众的信息获取能力,主要有如下手段:
(1)污染、删减民众所获取的信息。
(2)掌控、切断民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比如,康熙深度干预《明史》的修撰,欲将“满洲”说成明代抗倭的核心力量——“嘉靖年间,倭寇为乱,不能平,后满洲征服。至今倭刀、倭碗等物现存禁内。而《明史》(指《明史稿》)不载。可见《明史》伪妄,不足信也。”
这是典型的信息污染。
再如,乾隆修《四库全书》,凡涉及辽东、女直、女真字样者一体销毁。共计禁毁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禁毁书籍种数与所录书籍种数几乎相等。
这是典型的删减信息。
再如,汉成帝时,东平思王刘宇来长安,向朝廷求取“诸子及《太史公书》”。成帝与王凤商议,王凤坚决反对,理由是:“诸子书或反经术、非圣人,或明鬼神、信物怪;《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谋、汉兴之初谋臣奇策,天官灾异、地形阨塞,皆不宜在诸侯王,不可予。”意即,《史记》当中记载了夺取天下和朝廷运作的真相,绝不可以外泄。
这是典型的切断信息获取渠道。
再如,晚清学制改革规定,历史科目的教学要义是“略举古来圣主贤君重大美善之事,俾知中国文化所由来及本朝列圣德政,以养国民忠爱之本源”,“尤宜多讲本朝仁政,俾知列圣德泽之深厚”,必须以“圣主贤君”及其“重大美善之事”作为历史教科书的主要内容。
这是典型的掌控信息获取渠道。
叁
操纵民众的逻辑思维能力,也有两种主要手段:
(1)灌输错误结论,无视其中的逻辑谬误。
(2)灌输错误逻辑,引导对方“自发”得出错误结论。
前者历史悠久。略举几例:
(1)使用“稻草人论证”。曲解乃至捏造出一个对方并没有的论点,然后展开攻击,继而宣布胜利。
史上所有暴力斗争的胜利者,都会将失败者当成稻草人,为其捏造不存在的、供批判的靶子。
(2)捏造事物的因果性。“天无二日”被用来为“地无二主”提供正当性;白虎与长稻穗(嘉禾),被视为统治者实行“仁政”的所谓证据,均属此类。
光武帝刘秀为了巩固统治、满足个人物欲,一辈子都在玩谶纬,在自然与天道之间捏造各种不存在的因果。儒士桓谭跟他讲,天道这种东西圣人也难以参透,后世的浅薄儒生更没戏。那些妄谈谶纬天道的都是小人,陛下你要远离他们;他们有说对的时候,也只是如猜数字的单双一般纯属偶然,全凭运气。刘秀要修灵台,想拿谶纬给自己的花大钱之举撑腰,桓谭又跑来叽叽歪歪,差点被暴怒的刘秀砍了脑袋。
(3)诉诸情感。利用煽动性的言词,激发情绪,去影响受众,使之站到拥护自己的立场。
赤壁之败后,曹操做《让县自鸣本志令》,以应对舆论对自己的批评,是此类手法的典型案例。文章从自己“举孝廉”开始说起,再三强调自己如何如何为了国家鞠躬尽瘁。对自己的劣迹,比如习惯性屠城——“凡杀(徐州)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自是五县城保,无复行迹。初三辅遭李傕乱,百姓流移依谦者皆歼”;“屠彭城,获其相侯谐”;“太祖攻围(雍丘)数月,屠之”;“太祖征三郡烏丸、屠柳城”……则只字不提。
(4)诉诸群众。
朱元璋当年,曾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针对胥吏的群众审判运动,号召地方民众将他们眼里的贪污腐败的衙门胥吏(不包括官员)绑起来押送京城。但群众意见不能等同于司法证据,人数的多少也不能用来决定贪腐的有无,历史上因民众喊打喊杀而冤死者不计其数。在伽利略之前,几乎所有群众都认为是太阳绕地球在转,但这不能改变地球绕太阳在转才是事实。
(5)倒因为果。
民众不喜欢战乱,喜欢和平,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所以,在秦制国家,得了天下(结束战乱)的人,只要他不发了疯似的继续折腾,民众还有一条苟延残喘的活命之路,肯定愿意“支持”这个新政权,也就是“得天下者得民心”。但秦制政权更喜欢把因果颠倒过来,强调“得民心者得天下”,将自己打扮成“救民于水火”的大恩人。康熙毕生致力于塑造“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本朝”,所用的就是这样一套逻辑。
此外,在灌输结论时被无视的逻辑谬误,还包括:诉诸权威(先王、孔孟、祖制之类)、循环论证(用结论的一种表述去证明另一种表述)、偷换概念(以家为国)、人身攻击(批判私德、扣带有道德色彩的大帽子)、诉诸暴力(黄巢“替天行道”)……
肆
相比灌输错误结论,灌输错误逻辑,进而引导民众“自发”得出错误结论,是一种隐蔽性更高的手段。
比如,有一种奇怪的说法认为:
“要记住一个真理,军阀地主贫农佃户他们都为自己私利互相打劫,都不如皇帝爱国!最爱国的人必然只有皇帝!国内最公正的人,只有皇帝。最希望社会公平正义的人,必然是皇帝!”
显然,这种说法当中,蕴含着一种源远流长的错误逻辑——社会公平正义,最有利于帝制国家的稳固,最符合皇帝的利益(这也是官修二十四史的核心史观之一)。事实上,对皇权而言,重要的从来不是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是如何与自己的“统治基础”构成利益共同体。让“统治基础”开心,远比让草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更重要。
以中国古代史诸多财政改革为例。
早在明末清初,黄宗羲就已发现,这些改革虽然无一例外打着“减轻百姓负担”口号,说是要致力于税赋的公平正义,但其结果,在增加朝廷税赋收入的同时,无一例外严重加深了百姓的负担。
比如,唐代改“租庸调”为“两税法”。按照唐朝政府的官方说法,这次改革的目标是追求税赋公平,征税标准“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把以前的“租庸杂徭”,全部归并为“居人之税”和“田亩之税”两种,谁的田产多,交的税就多,不像从前按人头收税,不管具体的人有资产没资产。
听起来是不是很美好?
可惜,实际情况是,从前的“租庸调”变成了“两税”,租庸调之外那些无法律依据的苛捐杂税,如唐代宗搞的青苗钱、地头钱、夏税、秋税以及双倍庸、调,也全部并入了“两税”。按王夫之的评价就是:
“两税之法,乃取暂时法外之法,收入于法之中。”
从前那些缺乏正当依据、具有临时性质的苛捐杂税(暂时法外之法),全部被纳入到“两税”这个大口袋之中,变成了正规赋税。
更绝望的是:帝制国家从来不承认政府与国民之间,存在着必须遵守的契约关系。按照契约,田租(租)、徭役(庸)、户税(调)和各种“法外之法”,已经被全部并入到了新的“两税”,政府此后无权再在“两税”之外,重复征收已合并的这些税种。但现实是:很快,各种“法外之法”再次出现在政府的催缴清单之中。
宋代的方田均税、明朝的一条鞭法、清代的摊丁入亩,全部打着与“两税法”类似的“追求税赋公平正义”的旗号,全部都在玩着“法外之法”被纳入正税然后又再次出现这样的绝望游戏。每一次以提升汲取能力的财政改革,都有着很漂亮的口号(“方田均税”这样的名词,光听着就似乎很有公正感),每一次改革之后,随之而来的都是巨大的民生惨剧。
在帝制国家,皇帝从来不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他追求的,是皇权的稳固。而稳固皇权的关键,是提升政权的汲取能力,以维系其统治基础(官僚系统和暴力军事集团)的正常运转。当这种常识,通过二十四史等典籍的构建,被另一种错误逻辑所取代(社会公平正义最有利于帝制国家的稳固),自然,人很容易自动得出“最希望社会公平正义的人必然是皇帝”这种错误结论。
而这,也正是古代帝制国家最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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