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阅:数字背后的故事
秦晖
一、“化肥奇迹”与真正的化肥时代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说到施氨水的话题,没想到这样一篇“有味道”的文章还勾起了一些读者朋友们的回忆。现在回想,文革后期我们那里搞起来的氨水推广运动,其实带有很大的政治秀成分,属于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这个时期我们田林县年使用各种化肥总量达到3400吨,为20世纪的最高值, 但农业实际上连温饱都还没有解决。农村改革后,农户购买的化肥按重量计长期不如文革时期——1980年只有3167吨,时至1990年也只有3246吨,但化肥品种却很快转向以尿素为主(1990年占总量的57%)。由于改革和包括化肥在内的农业技术共同作用,田林县粮食产量从改革前1977年的5918万公斤增至1982年的7901万公斤,“再也不愁吃饭了”。
可见化肥对农业的促进作用可以说基本上是在那时才凸显的。从“化肥史”角度看,我国基本上没有用过硝石和鸟粪,硫铵硝铵氯铵也用得少,大量使用碳铵与氨水却没有多少实效,真正的化肥农业时代,在中国其实是从用尿素开始的。我国解决了吃饭问题,尿素功莫大焉。
如今一些“左派”朋友说改革后中国粮食产量的增长不能全归功于“包产到户改革”,化肥的使用才是主因。平心而论,此说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农村改革使农民有了劳动、经营的自主权,对抵制“瞎指挥”、“大呼隆”、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当然有很大作用,但对给定品种的土地生产率作用有限。在耕地不可能明显扩展的情况下,劳动自主权对粮食增产的效用自然也会“边际递减”。农民自主权的主要意义,其实在于经营自主脱离了“以粮为纲”的束缚,改善了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劳动自主也解放了被束缚的劳动力,改善了与劳动力相关的其他要素配置,使农村非农产业、所谓“乡镇企业”、“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工的巨大经济能量释放出来。
可以说,改革初期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获得相对的自由,其意义不仅在于农业,更不仅在于粮食,它实际带动了中国整体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中国奇迹”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如果只讲粮食增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农户自主劳动当然也比公社组织劳动更有效,但差异确实不是那么大。良种与化肥的作用总体上看可能更重要。
不过即使要讲化肥的作用,我以上讲的“化肥史”,包括我的亲身经历也表明,农民能否自主购买、使用化肥,化肥业是重实效还是搞“数字出官,官出数字”,对化肥农业本身的发展也至关重要。而这些东西如果只讲统计数字而不懂数字背后的故事,那也是不行的。
六七十年代的“农业机械化”
与化肥使用类似,我当年插队的田林县“农业机械化”的数字也是相当好看的。甚至可以说,如果只看这些数字,那么仅就“农业机械化成就”而言,文革时期不仅毫无“濒临崩溃”之迹,甚至恰恰是“创造了奇迹”。而改革以后,至少是改革启动后的长达20年间吧,“农业机械化大业”在我县才似乎是“濒临崩溃”了。
田林县从1968年到1976年,大中小型拖拉机总拥有量从4台增长到225台;此后在文革结束、但农村改革尚未实质性展开、公社农业尚存的1980年(我县此年才开始推广“包产到户”)又增至592台。但重兴家庭经营后,这个数字就一路下滑,1985年仅有266台。
其实,大中型农机在农村改革之初由于农户难以使用而一度衰落,好像还被认为理所当然,不算奇怪。但有趣的是:当年日本为适应小农农业而发明的手扶拖拉机,传到中国后居然在“一大二公”的集体农业中广泛流行,反倒是改革初期恢复小农农业后,不但大中型拖拉机,就连手扶拖拉机的使用,至少在我县也一度出现滑坡趋势:1980年最高峰保有量566台,1984年就跌到了339台。这是怎么回事呢?
手扶拖拉机最早是在战后日本从欧美的“园艺拖拉机”改进而来,专门用于非园艺的小农户大田耕作。中苏分裂后中国放弃苏式大农机主流(此后大农机主要用于国营农场),也开始借鉴日本,使手扶拖拉机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主流装备,拥有量在文革末期已占拖拉机台数的90%以上,代表了那一时期的“农业机械化”水平。
这种机器大多以195型单缸柴油机配皮带传动,简单、廉价,但作为“铁牛”它的最大问题是动力不足,虽然从最初的“工农-7型”(7马力)逐渐改进为“工农-8”、“工农-10”、“工农-11”乃至公社末期的“工农-12”(12马力),但至少在南方的粘重土壤中它根本拉不动配套的两铧犁。我们那时都是刚买的新机器就卸掉一铧,以单铧作业。
不过这样一来,只带一铧的“拖拉机”其实就跟一头牛差不多,而这“铁牛”的购买、维修、燃料成本比牛更高,还不如牛灵活,很多小路牛能走它不能走,很多小块田牛能进它进不了。而牛不喝油它要喝,牛能积肥它不能。牛干不动了还能杀了吃肉,“铁牛”坏了就是一堆废铁。建国初期我们想用牛拉双犁(当时高调引进苏联的畜力“双轮双铧犁”终告失败),这时却改用拖拉机拉单犁了,有人戏称“两台机器不如一匹牲口”。所以那时其实很少用它犁地。除了配旋耕机来碎土整地(相当于传统的耙地)以及有时用作移动动力源外,它的实际用途主要是挂上小拖车跑运输,包括乡间的载人运输。于是又有了“油点灯,牛拉犁,开个拖拉机去赶集”之说。
那时生产队往往有一群牛,而手扶拖拉机如果有,通常也只是一架,它拉犁的话也就比一头牛略快点,但比不过两头牛,所以指望它代替一群牛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赶集时一辆手扶拖挂就可以坐一堆人,无怪乎这往往成了它的“主业”。
铁牛不拉犁,拉车无铁马
不过,这种手扶拖挂操纵性能很差,因为它本来并非运输车辆。由于没有方向盘和导向轮,只有两个驱动轮,转弯时需要放开一侧离合器才能扳动扶手使整台机器转向,转向后要及时合上离合器恢复正常行驶。更令人头大的是下坡转向还须反向操作(即松开另一侧离合器),否则就可能冲向相反方向造成危险。
我在农村时曾学过修理农机,也曾下田试过两把,但从不敢上路。驾驶它跑路不仅费力,而且反应必须很敏捷,加之它的刹车也很不灵便,而它跑的往往又是崎岖弯曲的山区道路,我至今觉得这种“手扶司机”要比“方程式”赛车手难当多了。用它载客其实很不安全,发生事故时有所闻。在手拖保有量高峰的1976-1981年间,县里共记录了农机事故62起,90人伤亡,其中9人死亡。
对于一个保有量年均不过三百多台的小县,在交通量不大的当时,年均“(拖拉)机祸”死亡1.5人是相当惊人了。我记忆犹新的是本大队一位女知青1978年3月6日与若干村民一起坐拖挂欢送入伍新兵去公社,就在短短几公里的路上翻车身亡,当时距离“知青大返城”已没有多久,她却永远回不去了。
今天印度新闻照片里很多人坐在汽车顶上旅行,引来贫穷和不发达之讥,其实就安全性而言,坐汽车顶恐怕比坐手扶拖挂还稍好。最早推广“手扶”的日本是从不用它载人的,亚洲发展中国家流行“手扶”的不少,但“‘手扶’主要是跑路,跑路主要靠‘手扶’”的,就以那时的中国农村为典型了。那时我国还没有农用汽车之说,山路上“手扶”突突突地跑,后面的小挂车上坐满了人,这是当时农村很常见的景观。
其实现在看来,同样用195型柴油机为动力,只是改成后轮驱动、前轮(单轮或双轮)导向,与通常的公路机动车辆同样的转向机制,是一点也不困难的。改革后农村就大量使用这种小功率简易型的农用三轮或小四轮运输车,许多发展中国家农村也是如此。乘坐这样的车虽然不能与“达标”的正规客运汽车相比,但安全性也要比坐手扶拖挂好得多。用于拉货就更合适了。
那时也的确有这样改装的。不过很罕见。为什么?因为那时要求农民只能务农,强调“以粮为纲”,打击“弃农经商”、“不务正业”的“资本主义倾向”,所以国家支持大量生产手扶拖拉机,并不支持生产廉价运输车辆。中国那时手扶拖拉机厂以及为“手扶”配套的拖挂厂星罗棋布,农用汽车及简易机动运输车厂则一个也没有。似乎前者体现“农业机械化”的政治正确,而后者则有歪门邪道之嫌。把按国家政策指标购置的手扶拖拉机私自改装成专门的运输车辆,更是不允许的。
当时的中国沿袭历史上一些王朝的“重农”做法,设有“私杀耕牛”罪,除非老病伤残之牛不能耕作,报官核准方能宰杀外,把耕牛作为肉牛是犯罪行为。三年大饥荒时期甚至出现“牛命重于人命”的现象,一些生产队在大量饿死人时杀牛救饥,队长作为“私杀耕牛”罪犯多被判了刑,而且后来反思大跃进,当时政治上被认为不满大跃进而打成“右倾”分子的平反了一大批,但这些杀牛救人的好汉作为“刑事犯”却很少被平反(作为农民的他们也没人为之呼吁)。当然,为救乡亲们敢负这种严重责任者也极少,所以大饥荒中人大批饿死、瘦骨伶仃的牛却活了下来的现象并不少见。
“私自”把耕牛改作肉牛既是犯罪,把“铁牛”拖拉机私自改装成“铁马”运输车辆自然也是被禁止的。而作为“农业机械”的拖拉机“业余”用于载人运输,作为它的“副业”,则被视为当然。于是乎,手扶拖拉机这种拉犁代替不了牛、跑路又极不安全的使用方式就一直没有改变。
“铁牛拉危车”现象的改变
这就不难理解当时手拖配套机具的畸形现象:1978年我县保有手拖371台,但机引犁却只有54部,而手扶运输拖挂则多达284辆,专门的农用运输车却一辆也没有。就这些机引犁还多是政治压力之下购买,并且很少使用。改革后不再施压,1983年的342台手拖就只有5部机引犁;1985年手拖保有量362台,机引犁已经归零,而手扶拖挂则增至349辆。手拖作为“农业机械”的意义已经大部丧失,作为“假冒伪劣的运输车辆”的功能却大为凸显了。
这种情况在文革末期到文革结束但尚未“包产到户”的那几年一直在发展,包产到户的头几年手拖保有量虽大减,但在专门的农用运输车发展起来之前,手拖用于运输的现象仍继续存在。直到若干年后,随着农民家庭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铁牛拉危车”的现象与老牛拉破车一样才逐渐得到改变。
现在有人说集体经济解散后农业机械化“倒退”了。的确,当时有些地方是发生了生产队“分家”时把拖拉机拆了分零件之类的非理性行为,但这种事其实很少,至少比改革前“上面”强迫农民干的非理性行为少得多。当时的“农业机械化倒退”现象,其实大多数还是属于“机械化政治运动”退潮后农民的理性行为。
在这方面中国也不同于苏联东欧。前苏联东欧地区一些国家的大型现代化公有农业在剧变后的“私有化”时期的确发生过原有大型/特大型农业机械不适合家庭农业的情况,而他们那些国家过去又根本不生产家庭农业使用的小型农机,以至于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但中国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例如手扶拖拉机,本来在日本等国就是作为家庭经济用的农机而流行的,在中国用于“集体经济”倒是奇怪的事。为什么“大包干”之下家庭农业恢复后,它的作用反倒下降了?
主要原因还是手扶拖拉机当时存在的上述缺陷。这些缺陷在“政治机械化”时代被掩盖,到了“理性机械化”时代就凸显了。像原来那种手扶拖拉机在中国许多地区本来就不适合拉犁,所谓拥有了拖拉机的农村,其实还是普遍使用牛耕的。改革后的家庭经济下农民也同样不会用它拉犁,而它作为运输工具又存在着前述的毛病,因为“政治原因”追求手扶拖拉机拥有量的动机自然就逐渐消退。
但是,改革后农村在手扶拖拉机拥有量一度停滞,一些地方还有所下降的同时,出现了耕作、运输机械分离的趋势。在改革初年同样主要使用功率相近的小型柴油机作动力的基础上,一些农户用“小四轮”拖拉机取代“手扶”用于田间作业,“小四轮”可以拉动双铧犁,从而真正开始了机耕替代牛耕的过程。而更多的农户以农用三轮或小四轮运输车辆取代手扶拖挂,结束了“铁牛拉危车”的现象。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户经济实力的提高,从1980年代末起,中等功率的农机在很多农村地区成为主流,中型轮式拖拉机和农用汽车的拥有量上升很快,尤其是改革前闻所未闻的农用汽车一度成为我国农机工业最为繁荣的部门。同时“铁牛耕田”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了。
二、插秧机悲喜剧
一度红火的“人力插秧机”
拖拉机还算好,1985年后就开始回升,到1990年代已经明显超过了公社时期的最高水平。但插秧、收割、脱粒等机械的兴衰就有点惨不忍睹了。
六七十年代广西全区曾以大力推广水稻插秧机闻名。设在北湖工业区的南宁水稻插秧机厂据说当时是全国最大的插秧机厂,那时“南插”是南宁无人不知的明星企业。其产品就是广西开发的“广西65型人力夹式水稻插秧机”。这款机器原来叫广西59-3型,最早是大跃进时代的科技“卫星”在三年饥荒“大跃退”后的仅存硕果。相比“木制滚珠轴承”、“绳索牵引化”、“牛拉列车”、“人力收割机”乃至种种亩产万斤、十余万斤的“丰产经验”等等而言,这种人力插秧机被认为比较靠谱。经过多方改进,它于1965年经“国家鉴定”定型为“中国插秧第一机”后,曾得到强力推广。
1967-1976年,经指令社队购置,“广西65”在田林的拥有量从38台增至560台,在政治动员下,“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使用插秧机的热潮”。但这场持续十多年的“机械化秀”最终以彻底失败告终。后来的县志写道:“这种插秧机的质量还未过关,不易操作,秧苗勾伤严重,转青期延长,漏插、浮秧多,均匀度较差。1979年以后停止使用,插秧还是手工操作。”而“南插”这家曾经的明星企业进入改革时期后也很快销声匿迹,不知所踪了。
我经历的“插秧机械化”兴衰
其实据笔者使用“广西65”的体会,这种“机械化插秧”的弊病除了县志所说的伤秧、减产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强度实际比手工插秧大得多。该“人力”插秧机使用时加上满装的秧箱重达几十斤,又无水田行走轮的设置,全凭人力在泥水中拉行,每次猛推秧夹夹取秧苗再抽回、插下,三个连贯动作可插下一排五颗秧,再人力拉机具移动一个行距并重复以上操作。
我们县的宣传没有像生产厂家和高层媒体那样声称可以“日插20亩”,只说是“工效比人力高一倍以上。”其实,传统手工插秧之劳主要在弯腰,插秧动作本身并不费力。但拉动插秧机和推拉夹秧竿的动作却要费力许多。三个动作插五颗秧再拉动一下整台机器,实际比手工一颗颗插快不了多少。说是工效比人力高一倍,其实未必。如果加上漏插太多需要补插,还不时有机械故障要排除,其整体插秧速度往往比纯人工插秧还要慢。
我那时人工插一天秧,确实有点腰酸,但别的疲劳感并不强。而使用一天“人力插秧机”,那双臂才真是酸疼无比,全身疲劳感也大得多。那时接受“不怕苦不怕死”教育,是不会发牢骚的。但“机械化”后反倒更加劳累,工效也没见长,还是出乎我的意料。特别是一周以后看到手工插下的秧苗早已返青,“机插”的秧苗却还是蔫不拉几,就更想不通。如此“机械化”,比人工还累、还慢、还伤秧,真是何苦来呢。
但在1975-1976年前后,上面派来的“三分之一工作队”推行插秧、脱粒机械化,不仅指令购买,而且督促使用。那时的公社经济就是这样:农民不仅种不种、种什么、种多少、种出来交给谁,都不能自主,连何时种、何时收、用何种工具,下哪些种子,都全凭上面布置。这样的体制下推广“新技术”倒真是雷厉风行,但却没有验证“新技术”是否可行的能力。一种机器上面说管用,下面就捏着鼻子用,上面不说话了,那东西往往就扔在一边,购置费用等等也就浪费掉了。
浮夸与强制毁了广西65
1950年代推广“新式步犁”、“双轮双铧犁”就是如此——我下乡时还在潞城公社办公室后院看到扔在那里锈成废铁的苏式耕犁。我们当时都知道当地连小拖拉机都拉不动双铧犁,然而此前十年,上面却曾经相信只要学了苏联那一套,一头牛就可以拉动双铧犁!
一开始,来自上面的强制力度还没有那么大。像双轮双铧犁在我们县也就只推广了5套就不了了之。尤其在“大跃进”惨败后,“瞎指挥风”曾一度有所收敛。
然而文革时期,瞎指挥再度变本加厉,像广西65那样不成熟的机子就大规模强制推广了十来年。平心而论,这种机子虽有很大缺陷,毕竟不像“木制滚珠轴承”那样荒唐。一种不成熟的技术如果根据自愿使用者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以争取市场的认可,未必就不能成熟起来成为成功的产品。
但是当时一方面浮夸其“先进”,曾一度宣称用这种人力机一人可日插20亩(而至今中日等国的自走式汽油机动力插秧机都只敢说日插15-20亩,那时的浮夸与大跃进时的“亩产万斤”也有一拼了)实际上,当时我县广西65的实插效率平均每机还达不到2亩/日。而另一方面,10余年来这种机子一直靠“政治正确”来强制推销而不思改进,导致用户反感,反而断送了它可能有的前程。
最近看到有年轻人在网上叹息文革时的创新被埋没。说“水稻插秧机械化”这种“世界性难题”是中国人在那段时间中攻克的,他尤其为“广西65”这种“世界先进水平”的创造被改革扼杀叫屈,说是由于农村改革恢复了“单家独户的生产经营形式,放弃了当时领先的技术。如今日本的洋马、久保田、东洋、景观(应为井关)等大型农机制造企业,在广西65型基础上改进创新,使得世界机械插秧机技术日臻完善。”说这话的人肯定没有使用过广西65。假如他用这个“机器”一天累的半死不活只能插秧一亩多,插下的秧苗还蔫乎乎的减了产,恐怕他就不会这么说了。
其实,且不说日本的人力插秧机早在明治维新后近代化初潮中的1898年就申请过专利,战后的现代插秧机研发也比我们略早。在广西65定型时,日本的环流牌人力插秧机不仅已在该国国内广泛应用,而且已经大量出口台湾等地。到1970年代初,久保田等品牌的动力插秧机已经取代人力机,基本实现了日本水稻插秧的全机械化,而且也带动了台湾、韩国动力插秧机的普及。
无论在中国还是日本,动力插秧机和人力插秧机一开始就是平行发展,走着不同的技术-工艺路线。正如中国的东风2s动力机和广西65人力机几乎同时定型一样,日本的环流人力机与井关等动力机也是同时研发,并不存在井关、久保田这类日本动力机抄袭环流人力机的问题,当然更不会有日本动力机在广西65人力机“基础上改进”的事。应该承认,中国文革时期无论动力机还是人力机(尤其后者)的推广都挟政治动员之势,远比日本轰轰烈烈,但最后的结局却远比日本糟糕。尤其是强制推广最力的人力插秧机,只要政治压力消除,农民就不愿用了。
退潮后,谁在裸泳?
对于这种现象,如今有些人说是因为改革后恢复小农经营,“一大二公”时的机器就没法用。对某些大型农机而言,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也未必是主要原因。例如无论改革前后都一直使用大型农机的黑龙江农垦系统,改革前大量使用的国产东风4LZ-5型(四平产)和GT4.9型联合收割机(开封产)就远不如苏联、东德产的大型联合收割机更受使用者欢迎和专家好评。尽管这两种国产机原本都是来自苏联、东德技术,而且由于中苏决裂后进口困难,文革时仍在使用的原装进口东欧农机大都还是1950年代的老机器,但仍比当时的国产“改进”型好用。当然到了改革后,无论国产机还是东欧机都很快被美国和日本的机型(包括原装进口的与合资国内生产的)取代了。可见根本原因还是改革前的国产机器虽然号称政治上的“争气机”,但其质量与效果实在不堪使用。
而对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农业而言,早在文革前,苏式大型农机具(如前述的双轮双铧犁和洛拖、开联生产的大型机器)就被证明不堪使用。
文革时期农村公社的“农业机械化成就”,主要建立在受日本技术影响的国产机之上。而日本与我国同样是精耕细作的东亚式农业,又从未搞过“集体化”,其标志性装备如手扶拖拉机和水稻插秧机等本来就是为小农户设计开发的,却在文革时期的中国集体化农业中得到大力推广。到了改革后,中国恢复了小农户,“机械化成就”却一度崩盘了,要说这主要是包产到户的结果,在逻辑上是根本说不过去的。
传说有地方“分田到户”后农民把生产队的手扶拖拉机也拆了分零件,这类荒唐故事也许确实发生过。但我本人的亲身经历和我务农当地的资料都证明,像人力插秧机这样的农机具,根本等不到包产到户,只要大规模政治运动一停止,它的生命就完结了。根据县志记载,1979年后我县不再保有插秧机。其实我记得1978年我离开农村前,队里的插秧机就已经闲置生锈了。而直到1979年时,我县其实还没搞“包产到户”,只是尊重了一下社队的自主意愿,不再硬逼购买、监督使用,农民就把它弃如敝屣。实际上不仅是田林县,靠“政治正确”推广的这种机器在全广西也是失败的,以至于到了后来,国家农展馆派人来桂收集“广西65”做农机史陈列品时,据说“竟然连一台样机都没有找到”。
显然,这样的“人力收割机”无论在集体农业还是在家庭农业中都不受农民欢迎,根本原因就是它技术不过关,没有效果或只有负效果。作为一场大规模的“政治秀”,我县当时的插秧机保有量一度很亮眼,但那与其说是“农业机械化的成就”,不如说是一场劳民伤财的巨大浪费!
中国真正管用的水稻插秧机械化,其实还是1992年“南巡”后的第二波改革中兴起的。以稻作农业和小农精耕细作为特点的日本仍然是主要的借鉴和引进源。1990年代后期,东北稻区率先引进日本技术生产动力插秧机,世纪初,久保田、井关、沃得等进口机和国内外资合资产品占据主要市场份额,近年来国内在消化外来技术后,国产动力插秧机又在重新崛起。廉价的人力插秧机也有了一定市场——不过当年我们用过的“人力夹式”似乎已经不见,现在的人力机已经回到台湾1970年代流行的两行式机型。所有这些产品都是在市场竞争基础上争取用户,强制推广时不可同日而语。加上直播、抛秧等水稻栽植形式的发展,使稻米种植的机械化水平大大提高了。
三、“粮食增产”与中国式“卢德运动”
“抓三分之一”带动了机械脱粒
与手扶拖拉机和插秧机相比,我记忆中最让人受不了的“政治机械化”还是1975年前后推行的“动力脱粒机”。但有趣的是,如果说对于人力插秧机的效果田林县志上还有抱怨的记载,对于手拖主要跑运输也有相当准确的记录,对脱粒机则完全没有任何负面的言述。县志上对此事记载的全文如下:
“动力打谷机在1967年开始使用,百色产,共11台。动力打谷机脱粒干净,损失少,谷粒破碎少,工效高(日可脱粒1.33公顷),集体经营很合算。1977年是动力脱粒面积最多的年份,脱粒面积达1033.73公顷。拥有量最多的是1978年,达350台。1980年以后,拥有量逐年减少,到1988年,不再使用。”
这段话给人的印象是动力脱粒机(县志称为打谷机)适合集体经济,农业恢复个体经济后就被淘汰了。这当然不能算错。但是我的亲身经历就比这复杂多了。
应该说,与水稻插秧乃至犁地、收割相比,谷物脱粒在世界农业机械化史上属于最早实现突破的领域,技术是完全成熟的。在英美等国,早在蒸汽机时代就已经普遍实行了机械化脱粒。在我国的一些平原地区,传统上谷物收割后是连同秸秆一起送到专门的场地(所谓打谷场)集中脱粒,同时回收秸秆作为饲料或燃料。这种固定的场地使用脱粒机最为适宜,尤其是有电的农村,在场地上使用电动脱粒机应当说是非常方便的。
可是在我们曾经务农的那个山高林密、地广人稀的地区,一方面耕地分散,东一块西一块距村往往很远,加之坡陡路狭运输困难,绝大部分地方不要说车辆,就连用低位禾架来人力挑运带秸秆的庄稼都困难,而只能使用高位的穿担谷筐乃至背篓,这种方式只宜挑谷,没法运送连秸带穗的禾捆。另一方面,那个植被繁茂的亚热带山林地区砍柴相对方便,饲草也比较丰富,农民并不用秸秆做燃料和饲料。所以那里历来不采用场地脱粒,而采用田间就地脱粒,弃置秸秆,只运回谷物的办法。传统上,对易于摔打脱粒的水稻,通常使用可以随时搬动的打谷桶;玉米与多数地区一样是摘苞收获;较难脱粒的旱稻(即“山谷”,滇黔桂边区的一种地方性传统旱地作物)则用当地特有的一种“掌中刀”割下穗头带走;而穗头小、又难以摔打脱粒的小麦,虽经当时政府作为冬种作物大力动员推广,仍然不为农民所接受,实际种植极少,主要原因也是田间脱粒困难。
可见以当时的情况,在这里实行集中的场地脱粒根本不现实。wg前在相对平坦的河谷区推广比较轻便的人力打谷机,农民还勉强接受。wg中推广了上千台,改革后小农户仍然使用的也还保持一两百台。至于笨重的动力脱粒机,在县城附近通电的农村用作场地脱粒,都已十分困难,没电的地方以前是不考虑的。1967年,我县头一次购入11台动力脱粒机后,碰到“派战”升级,当权者忙于镇压反对派而无暇“指挥”生产,次年就只有6台还在用,1969年“新生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加大了工作力度,动力脱粒机也只用了8台,此后直到1972年也只有39台。
然而到了1975-1977年,我县推广动力脱粒机的力度骤然加大,使用量一下子跃升到342台。而我插队的平宜村,就是重点的推广村。
当时,这种“任务”是通过所谓“抓三分之一”来下达的。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极少有人懂得“三分之一”这个普通的分数在wg时期的特有含义,以及“抓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工作队”这些当时人们耳熟能详的用语。
1969年m曾有著名语录:“面上的工作,要先抓好三分之一”。这是针对过去的“以点带面”而言。过去只派工作队“抓点”树典型,然后做一般性的号召推广。m认为这样做力度不够,派工作队的范围从“抓点”扩大到“抓三分之一”,以致当时农村有相当大的部分(其实往往超过三分之一)社队都时常有工作队或下乡干部派驻,督促农民和基层干部完成上面交办的种种任务——往往是农民缺乏兴趣乃至很不情愿的那些任务。除了“批林批孔”、“学习小靳庄”这类纯粹的政治秀之外,那些年里我们这里推广插秧机、脱粒机乃至“谷物风干机”和其他科技成果,都是采用这种方式。
平心而论,许多“抓三分之一”的干部与当时的我一样都想把农村搞好。我与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处的不错,他们有的为我外出治眼病申请了补助,有的关心过我的“组织进步”。但作为一种体制,我也深深感到他们给基层传递下来的“上面”压力。
抬着脱粒机满山转
一般说来,机械化的主要好处应该是减轻劳累,特别是到脱粒环节庄稼生长过程已经结束,如果说耕耙插秧植保还关系到产量高低,那么到作物收获时产量已成定局,就算机械脱粒可以精打细收比手工打谷脱得干净,做到颗粒归仓,也不至于“增产”很多吧。而且如果在场地集中脱粒,在庄稼同样可以运到场地的条件下,机器脱粒比人力打谷更省力也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这一年明显强化推广力度的理由,现在可以说非常奇葩:据说上面通过试点发现,机械脱粒可以“增产”粮食10%以上。而且,以前推广的开敞式人力打谷机做不到这一点,只有现在推广的喂入式动力脱粒机可以做到!这是怎么回事呢?且待后述。
而既然机械脱粒的好处不在于省力而在于“增产”,当然就不考虑场地脱粒还是田间脱粒了。在不能进行场地脱粒的情况下,“上面”仍然要求我们田间脱粒也必须用脱粒机。于是在工作队的督促下,农民不得不把比打谷桶笨重得多的铁家伙脱粒机到处搬运,在各个田块上开机脱粒。
那时绝大部分农村没有动力电源(一些村包括我们平宜虽有几个千瓦的“小水电”,这种电只能用于照明,不能提供动力),事实上即便有动力电,也不可能把电线拉到每个田块,所以只能用柴油机代替电动机作为脱粒机动力。而相同功率的柴油机连带燃油,要比电动机重得多。人们费尽力气把脱粒机和柴油机抬上山,尽管把就近田块的稻子也送过来(谷桶打谷是不必如此的),还是脱不了几分钟就完了,又得把机器抬到另一处。这样抬着沉重机器满山转,加上额外运送带秸秆稻株的费力,比用打谷桶不知辛苦多少倍!
“上面”其实也知道这种情况,所以那时宣传脱粒机的好处时强调的不是“机械化”省力高效,而是说机械脱粒可以“提高产量”。但恰恰正是这一点,比抬机器的费力更令农民苦恼。
其实如果“提高产量”仅指颗粒归仓(我们原来都这么理解),那么这种“机脱”方式适得其反。因为当地稻谷原来适应打谷桶,成熟后都是比较容易掉粒的。割了就打的话这是个优点,但割了还要搬运(尽管不是运回村里而只是运到附近田块的脱粒机上,还是比可以随时拖到身边的谷桶远多了),那途中掉粒的损失就令人心疼了。
但是,机器脱粒“提高产量”居然是“真的”!原来,这种喂入式脱粒机确实厉害,它使用滚筒梳齿脱粒,梳咬力被设计得非常强(而且不可调),能把人工打谷打不下来的瘪谷、粃谷都“刮”下来,甚至高速滚筒把一些秸秆稻叶都搅成了碎末混在谷子里,那确实是比打谷桶打的“产量”高了不少,可是这些东西能吃吗?
然而“上面”不管这些,他们派来工作队田间一称,就上报了“增产”政绩。我记得,那时原来用打谷桶只能打出三筐稻谷的田块,用“机脱”差不多可以装四筐——当然由于混杂有粃谷和碎秸末,每筐都会比原来轻,但四筐总重比原来高出10%,应该不算太夸张?
可是,那一年国家粮所向农民“征购”(“征粮”即农业税,低价“义务交售”的“购粮”有规定的任务,其实也是变相的赋税)的粮食却要求扬干簸净、颗粒饱满、绝无杂物。由于征购任务是根据产量按比例确定,所谓的“增产”就无形中增加了农民负担。
粮所拒收“增产”谷,社员得吃霉变米
这还不说,最怪的是,当时粮所对脱粒机打下的稻谷(那是一眼就能看出的),即便是扬干簸净的也常常拒收。这就是那年“机械化”最令农民痛苦的一点:因为当时那种脱粒机的高速滚筒搅劲太大,往往导致机器里出来的相当部分稻谷谷壳破裂,有些谷粒甚至白米都露出来了。而微生物经由破损处侵入,就很容易导致霉变。当时无论“公家”还是农户,对水稻的计产都是算谷不算米,储存也是存谷不存米,那就是因为完整且保持活性的谷壳(连同壳内米粒的完整外膜)有保鲜防霉作用,在含水量相同的条件下,谷壳完整的稻谷霉变速度、霉变率和霉谷中黄曲霉毒素的含量都比谷壳破裂的稻谷低很多,便于粮食的长期保管。
可是脱粒机出来的稻谷就丧失了这个作用。这种稻谷谷壳破损率很高,防霉活性破坏严重,因此很难保管。从直观上讲,当时从脱粒机中出来的新谷不仅“皮开肉绽”而且混杂很多秸秆碎末,如果不及时处理,第二天就会发出酸霉味。南方本来多雨,“三夏”大忙时又恰逢雨季,往往长时间阴雨连绵,稻谷很难彻底晒干。在这种高温多雨季节,无论上交粮所的征购粮还是分给农民的口粮,入藏后都还要不时翻晒。而含水的新谷如果谷壳完整保持活性,是可以等待晒干的。但如果谷壳破损,往往来不及彻底晒干就霉变了。
因此国家粮所是拒收这种稻谷的,他们要求农民把打谷桶打出来的稻谷交给国家,脱粒机出来的稻谷留作自己的口粮。而后者不仅霉变率很高,而且霉变速度快。本来按惯例,生产队会将收获的新谷晒至能够初步保存,再作为“夏收分配”分给各家在自己的干栏晒坪和火塘上吊篮里分批处理至干透。但实行“机打”后,队里往往还来不及初晒,新谷就开始霉变。于是只好紧急分下去,让各户赶紧各自处理。尽管各户对自家的口粮会更加着急,但毕竟很多人家晒坪、吊篮有限,分批从容处理半干全壳新谷可以,紧急处理大量高含水的裂壳新谷,就难免措手不及。
于是,这种“农业机械化的成就”便使得农民不但增加了扛着“两机”(脱粒机与柴油机)满山转的劳动强度,增加了农机购买维修和柴油消耗的开支,增加了“增产”导致征购任务增加的负担,更受不了的是,“机械化”还使农民被迫常吃霉变的谷米。简直可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有苦不敢言的农民对这种“机械化”的反感是可想而知的。于是那时脱粒机、柴油机的故障率就特别的高。“两机”三天两头地坏,只有少部分原因是那时农机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还是农民有意无意弄坏或者故意保养、使用不当使其损坏的。我就亲耳听到生产队长交代管理机器的我们一位知青:不要那么认真,坏了算了,免得我们老吃霉米。于是机器坏了也不及时去修,没坏也要弄坏,而农民又乐得“不得已”用上了传统的打谷桶。
当时我就想起了马克思《资本论》里提到的、当年英国工业革命后出现的“卢德运动”,即工人破坏机器(因为它造成工人失业和劳动强度加大)运动。那是被当作“资本主义剥削的恶果”而写进了我们教科书的啊。
可是我们却亲身经历了20世纪的“社会主义时代卢德运动”,这是怎么回事啊?英国的机器据说是害苦了工人,起码资本家还是得利的(否则私营企业谁去搞这劳什子?)而我们推广的这种“机械化”使农民怨声载道,“公家”难道又得到了真正的好处吗?这到底对谁有利呢?
我现在想,恐怕只有生产这种脱粒机的厂家,由于强制农民购买得以增加机器产量,算是他们的绩效吧。讽刺的是,当时工厂生产农机和农民购买农机国家似乎都有补贴,后来有学者以此为理由否定工业向农民抽取“原始积累”之说,认为农民还是占便宜的一方。但是农民被强制增加了那么多机器的购买,难道不是以自己吃霉米为代价支持了工厂的增产吗?从数字上看,这样的脱粒机使农民“增了产”,而农民的大量购买机器又让工厂得以“增产”,双方似乎都得到了比较好看的数字,这大概就是那时“经济发展”的奥秘吧。
鼓风机何以成为“农业机械”?
农民对脱粒机的反感,尤其是对吃霉米的强烈抱怨,终于使“上面”也察觉了这个问题。但是“农业的出路在于机械化”,“最高指示”是必须落实的;机器脱粒能够“增产”的说法属于“政治正确”,也是不能放弃的。于是到了第二年,不仅照样派人下乡督促农民实行“脱粒机械化”,而且开始用同样的动员方式推行“通风机械化”,并推行农村生产队仓库的改造。具体而言,就是让农民把原来的仓库地板撬掉,改用竹篾竹板或其他透风材料做成夹层地板。同时在仓库墙基上打个洞,墙外装上强力鼓风机,从夹层里向上面的粮堆进行鼓风,以便驱散潮气,风干粮食,据说这样就可以防止霉变。
于是几十年后,我在县志里看到了农业机械中有一项“谷物风干机”的存在:
“谷物风干机,1974年,引进百色地区农机所研制生产的谷物风干机,这种机用电动机带动,风量7.94立方米每秒,40~60平方米的方谷床每次可处理2万公斤左右,4~8米直径圆谷床每次可处理1万公斤左右。风干机拥有量最多是1980年,共48台。1985年减少到9台,到1986年全部停止使用。”
今天的人们可能不明白这“谷物风干机”是什么东东。传统农村经常用的谷物风车,是用于吹去粃糠和瘪谷留下饱满谷粒的工具,其作用类似北方利用自然风的扬场作业,并不是用作干燥的。上网检索“谷物风干机”,绝大多数检出来的都是加热式的“谷物烘干机”或“果蔬风干机”,少数精确检索出来的“谷物风干机”也是以流态床和电子化配风为特征的高大上仓储设备。但是我们当时用的不是这些,其实就是普通工业用的鼓风机,说明书说是电动,其实在我们那里仍然要靠柴油机带动。柴油机脱粒造就了这种极易霉变的稻谷,当时对付的办法就是再烧一次柴油用鼓风机来减少霉变。
这一招好像还是有点渊源的。当年大跃进时我们广西“放卫星”,说是靠高度密植能实现水稻亩产多少万斤,但是稻子种的密不透风,植株都闷烂了,上面就又推出一项新发明,就是用鼓风机向稻田里鼓风“防止烂株”。大跃进的荒唐过去十来年了。比起在大田里安装鼓风机,1970年代这种“仓库鼓风机化运动”就应该不算是太荒唐了。
这种劳民伤财的折腾究竟有何效果?这只要看看引进“风干机”后机器脱粒的动向就可以明白。按上面的本意,风干机如果能够解决问题,机器脱粒仍然应该大发展。但根据县志的记载,大力推广“风干机”的1978年,全县动力脱粒机虽然又增添了8台,达到350台的历史纪录,但过去那种两年翻一倍的势头已经不见,而且该年机器虽然多了几台,“机脱面积”却下降了。从下一年起,脱粒机保有量和机脱面积就双双下降。1980年分田到户后,动力脱粒机与风干机的保有数更是双双暴跌,1987年各自只有2台,下一年就同时归零了。
其实如果仅看上面的数字,似乎有了“谷物风干机”的配套,机械脱粒虽已失去势头,毕竟又延续了一段时间,但是账面上的“保有”与实际使用并不是一回事。至少在我们村,“仓库鼓风机化”其实无济于事。记得当时工作队派来一位县农机厂技术干部指导我们安装“风干机”,这位wg前入读镇江农机学院的老大学生与我们很谈得来,他就坦率地说这东西“聊胜于无”。确实,仓库虽然按上面的要求搞了竹篾地板,但透风能力有限,谷物又堆得厚,以一台鼓风机向整个仓库送风,没有配风装置又没有循环移动式谷床,风力没法均匀,根本达不到风干防霉的效果。靠仓库鼓风机挽救“脱粒机增产”,就像大跃进时靠田间鼓风机挽救“亩产万斤”一样,只能是镜花水月而已。
真正使农民免除吃霉米之苦的,实际上就是对脱粒机“有而不用”。在我离开那年(1978)两台脱粒机就已经处于常年故障状态。那个时代的很多事都是上面刮来一阵风,风头上逼得很紧,但往往不久就“中心工作转移”了。上面又派来工作队督促农民干另外一些事,原来那些事就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我记得上一年的“脱粒机械化”据说已经胜利实现,今年上面又开始折腾别的事(记得是“学习抓纲治国”之类),对农民悄悄又用上打谷桶也管得松了。很多村寨的脱粒机都被扔在仓库里生锈。既然不搞那该死的“机器脱粒”了,粮食霉变也就不再是严重问题。“仓库改造”和通风机械化的大力推广好像也就是那一年的时髦,到了第三年,多数村寨里的脱粒机和鼓风机都一并“光荣退休”,农民又用传统的仓库,储存起用打谷桶人工打下的稻谷了。
*参考资料《田林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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