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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Aug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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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阅:港版《秦制两千年》后记

言九林

▼最近运气欠佳,滑了一跤竟然将胸椎摔骨折,不得不住院手术,迄今仍在卧床恢复中。公号也因此很久没有更新,望朋友们见谅。本文是港版《秦制两千年》(香港商务印书馆2023年6月出版)新增的一篇后记。▲

后记

本书的大部分内容本是为公众号而写,能够正式出版是个意外之喜。因没想着要将之变为纸书,行文也就常凭兴之所至,未做严谨的结构安排。好在所有文章皆与“秦制”有关,结构虽然有些松散,以《秦制两千年》为书名也还不算离题。

《秦制两千年》这个书名,来自谭嗣同先生的名言:“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1]。谭先生将两千年之政斥为秦政,斥为大盗之政,有人觉得是愤激之言,我却以为相当中肯。谭先生早年是中国传统政治理念与政治制度的拥趸,一度坚信所谓的“中国圣人之道”领先世界,坚信大清要实现强国梦只须引入西洋先进技术即可[2]。后来,谭先生得到广泛接触西学的机会,又深受甲午之战的刺激,思想才渐趋大变,意识到清帝国在技术、制度与文化各层面皆远落后于世界。他痛心现实、期许未来、反思来路,终于不惜否定旧日之我,得出两千年之政皆为秦制、皆为大盗之政这般痛彻心扉的结论。这段深邃的心路历程,非是由某种愤激情绪轻率支配,而是中外彼此对照、古今互相激荡的产物。

“百代皆行秦政制”,本书所谈其实只是常识。之所以还能有点出版的价值,大概是因为常识有时候并非易得之物。扼要而言,书中内容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秦制是什么?(2)秦制政权的兴亡逻辑是什么?(3)秦制之下,百姓如何辗转腾挪?

一、何谓秦制

所谓秦制,大体可以理解为以商鞅之道与韩非之术构筑起来的统治模式。商鞅信奉民愚、民贫则易治,主张尽可能让百姓保持愚昧,尽可能将百姓控制在吃不饱也饿不死的状态。韩非子坚信民智对君王而言不可用,主张按愚昧程度对天下百姓实施引导、控制与清洗。在今人看来,这些都是极赤裸的反人类反文明的主张,但秦王们偏偏就采纳了商鞅之道与韩非之术,偏偏就依靠将它们发挥到极致而消灭了东方六国,成为战国时代最后的胜利者。

本书不揣浅陋,为秦制勉强总结过两条基本特征。第一条是秦制政权以官僚集团为统治基础、而不以封建贵族为统治基础。第二条是秦制政权以维持人力与物力的稳定汲取为主要施政诉求,并极乐意开发或引进新技术来提升汲取强度。围绕这两条特征,这里再多说几句。

先说第一条特征。秦制政权之所以要消灭封建贵族,改以官僚集团为统治基础,是因为秦制帝王们追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与“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帝王们希望自己的权力无远弗届,生产资料要全部属于他,劳动力也要全部属于他。封建意指封土建国,封建贵族的存在,会天然妨碍秦制帝王们的这种追求。封建体制下,贵族对封地与百姓拥有所有权和统治权,他们虽奉君王为主,但他们土地与百姓不是君王的土地与百姓。君王不能越过贵族随意向封地征收赋税,也不能越过贵族随意向封地百姓征法劳役。官僚集团则不然,他们只是君王的权力代理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土地与百姓有治理责任而无所有权。他们只是君王意志的延伸,只是在替君王经营生产资料与劳动力。以秦灭六国为重点的周秦之变,其核心内容正是封建消亡、秦制崛起。此后,自秦汉至明清,虽因特殊历史原因被通称为“封建时代”[3],但除少数时段外,多数时段不过是 “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4]——皇族与高级官僚虽有封爵,但他们既不能亲自处理封地政务,也不能直接向封地百姓征收税赋与劳役。其封爵只意味着地位与待遇,早已没有了封土建国之意。

再说第二条特征。为达成人力与物力的稳定汲取,秦制政权必定会致力于消灭那些有影响的人与组织,其中就包括打击官僚集团,防止他们朋党化。最后造就的社会,一定是散沙化与原子化的扁平结构。在这种社会结构里,每一个底层百姓都要被迫直接面对整个国家机器,中间没有缓冲。秦制政权也因此可以极大地降低汲取成本,提升汲取强度。但这种社会结构的问题也显而易见,那就是社会会变得没有活力,人与人之间难以发生有效连接,知识与知识之间也难以发生有效碰撞,既难以形成经济共同体(人们更重视与体制勾兑、更愿意挣快钱),也难以形成思想共同体(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往往只能一遍又一遍回归先秦时代,借孔孟之言来针砭现实,来做戴镣铐的思想之舞),更难以形成政治共同体(“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只存在于后世的想象之中[5])。所以,秦制政权的思想文化一般是不发达的;秦制政权的经济政策一般是国家专营(如汉代的盐铁专营、宋代的盐茶酒矾专卖)与重农抑商兼而有之的。

专营与专卖的目的,自然是以商业的形式变相提高对百姓的汲取。百姓生存必须吃盐,而盐掌控在国家手里,百姓买高价盐的实质是在缴纳税外之税。至于采取重农抑商政策,主因也非是要维护农民利益,而是因为民间商业天然追求信息的有效流通,天然追求人与人的有效连结,天然追求货物由市场自由配置。这些追求,皆会构成对秦制政权的挑战,皆会破坏秦制政权的稳定。且较之向农夫征收人头税,征收商税的技术门槛也要更高一些。其实,即便不考虑重农抑商政策出台的动机,农民也很难从该政策中获益。汉文帝时代推行重农抑商,晁错却对汉文帝说“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6]。大略同期,贾谊也告诉汉文帝,说农民们没能从重农抑商政策中得到好处,正“背本而趋末”[7]纷纷转行去做商人。

就经济学常识而言,民间商业发达对农民往往更加有利,至少自由市场可以让资源与劳动力得到更有效率的配置。让农业与商业相辅相成,可以“做大蛋糕”提升社会的财富总量。但秦制政权以社会控制为基本统治手段,天然敌视自由市场,敌视包括商业机构在内的任何有活力的民间组织。为维持统治稳定,秦制政权往往宁愿牺牲社会自由度,宁愿放弃做大蛋糕的机会。这也是秦制政权在疆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往往更有生命力、而在小国往往很难维持的重要原因——在疆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即便维持很低的社会自由度,让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秦制政权也可以利用人口优势与资源优势,将赋税与劳役的汲取总量保持在可观的量级。

二、秦制政权的兴亡

本书集中讨论的第二个问题是秦制政权的兴亡逻辑。所谓兴亡,又可以具体拆分为三个更细的问题:(1)秦制政权如何在争雄战争中胜出?(2)秦制政权下的“盛世”是怎么回事?(3)秦制政权的灭亡有哪些共通原因?对于这三个问题,这里也再多说几句。

在某政治集团为何能自群雄逐鹿中胜出这个问题上,传统史学意见更愿意归因为该集团行仁政、该集团关注发展经济、该集团领导人物的政治军事水平出类拔萃等。这些原因不能说不对,但在我看来尚未抓住重点。一个政权在乱世里胜出,原因诚然不可能单一。但在众多原因里,是可以区分基础性原因与非基础性原因的。这个基础性原因,既不是胜利集团是否行仁政得人心,也不是胜利集团的领导人物是否有雄才大略,而是该胜利集团有没有建立起一套足够有效率的汲取系统。本书第八章谈曹操集团对治下百姓如何凶狠,便是想要说明这一点——曹操推行的屯田实际上一种残酷的农奴制度,对百姓毫无温情可言,以此为基础的汲取体系远比同时代的袁绍、刘表、吕布等群雄更狠更有效率。这种强汲取能力,是曹操集团能够以小博大与袁绍集团在官渡打持久战的根本原因。没有这种强汲取能力做基础,曹操个人再如何雄才大略,也难有施展的机会。

曹操的胜利之道不是个案。刘邦击败项羽夺取天下后,将萧何排在功臣榜首位,理由正是萧何为刘邦建立起了一套稳定有效的汲取机制。《史记》里说得很明白:刘邦与项羽争战五年之久,“常失军亡众,逃身遁者数矣”[8],是萧何自关中稳定汲取人力与物力,源源不断将之送往前线,帮助落荒而逃的刘邦重新积聚力量。刘邦的军事才能远不如项羽,但刘邦集团的汲取机制效仿秦帝国,汲取能力很强,所以他可以不断卷土重来。项羽集团的汲取机制不如刘邦集团,所以垓下一败即难以再起。北宋军队灭亡后蜀政权后,在蜀地实施的也是比后蜀更严酷的汲取政策,以致于蜀地百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很怀念后蜀的末代皇帝孟昶[9]。朱元璋集团灭亡张周政权后,也是将更严酷的汲取政策移植到江淮地区,导致当地百姓怀念起了张周政权的创建者张士诚[10]。可以说,在秦制时代的争霸战争中,胜利集团对百姓的汲取强度远大于失败集团乃是一种常态。这是秦制时代难以破除的、深重的历史悲哀——争霸者们比拼的不是文明程度,而是汲取烈度与汲取规模。

对秦制时代的“治世”与“盛世”,我也持很悲观的看法,认为其中并无多少值得称赞的含金量。这种悲观基于一个基本判断:秦制政权致力于消灭一切中层组织。中层组织消失后,底层百姓只能直面皇权及其代理人的控制与汲取,陷入无处逃遁、更无力抵御的散沙状态。这种社会结构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皇权及其代理人的控制与汲取会尽可能逼近极限值;二是除了自我伤害外,底层百姓鲜少有与秦制政权讨价还价的办法。汉武帝时代山东沿海地区发生“海不出鱼”事件,就是这类自我伤害事件的典型案例。其实并非海里不再出鱼,而是朝廷实施渔业国营,捕获上来的鱼要全部交给官府,由官府来出售和分配。渔民面对朝廷的凶狠汲取,宁愿集体捏造“海不出鱼”这种谎言,以求摆脱渔民的身份另谋生路[11]。在这种统治模式下,“治世”与“盛世”的含金量,会很自然地停滞在底层百姓勉强得个温饱的程度。史料也足以证明这一点。作为“治世”代表的贞观时代,百姓们在生产上耗尽力气,也只能勉强过上一种半年吃糠半年吃粮的生活[12]。作为“盛世”代表的宋仁宗时代也不例外。近些年,大陆历史圈有一股颂扬两宋文明、将之视为帝制时代文明巅峰的风潮,宋仁宗时代尤其受到赞誉。但宋仁宗治下百姓的日子也过得很惨。司马光曾批评说,自政府利用“乡户衙前”政策凶狠汲取富民后,百姓们便普遍不敢追求财富,生怕资产达到官府制定的摊派衙前差役的标准线,然后被衙前差役弄到家破人亡。他们有钱就花,有粮食就吃,有闲暇就晒太阳,宁愿做够不上差役摊派线的穷人[13]。面对暴戾的秦政,自我伤害再次成了百姓减轻伤害的看家手段。

秦制政权灭亡的共通原因,也是本书很关心的问题。按我的粗浅理解,自秦汉至明清,所有秦制政权的灭亡原因无非三种。第一种是亡于外敌的压迫或入侵。如匈奴、突厥政权给中原王朝施加大压力,如女真、蒙古军队直接入侵。第二种是内部利益集团分裂,秦制政权的统治基础发崩塌。大陆史学界有一种旧说法,称秦汉至明清这些朝代的统治基础是所谓“地主阶级”。这种意见在史实与逻辑上均无法自洽——就史实而言,秦制政权普遍喜好打击土地兼并,喜好摧抑豪强[14]。就逻辑而言,听任民间出现大土地主、大庄园主,也不符合秦制政权以维持稳定和保证汲取为核心的统治利益。实际上,官僚集团和军队才是秦制政权真正的统治基础。一旦这两大基础发生了分裂,秦制政权就会岌岌可危。第三种亡因是底层民众脱离原子化状态变成有组织的力量。汉至明清时代,要达成这种结果有且只有一种方式,即灾加人祸造就巨量流民。这流民在烧杀抢掠的过程,若能与宗教势力或懂组织运作的地方强人结合,就有机会从流民集团蜕变为武装集团。

书中只举了秦帝国之亡、新莽政权之亡与清帝国之亡三个案例。实则其他秦制王朝的灭亡也大体不出这三点原因。这里可以再简单说一说明帝国的灭亡。首先,明帝国的外部有建州女真在不断施加压力,外部压力严重改变了明帝国内部的政治生态。其次,自万历时代开始,明帝国不断重用宦官集团来敛财,宦官集团成了与官僚集团分庭抗礼的另一套汲取系统。皇权信任宦官集团,以之为鞭子抽打官僚集团,试图提升政府的汲取能力,实际结果却是一加一小于一,朝廷的汲取能力提升了,汲取总量却下降了[15]。且宦官集团与官僚集团抢蛋糕,还会造成统治基础的内部分裂。后来康熙皇帝总结明帝国的灭亡教训,便重点提及崇祯时代不该豢养宦官达十万之众[16]。再次,汲取强度越高,经济越凋敝,汲取到的总量越少。为保证汲取总量,只能再度拉高汲取强度。如此这般恶性循环之下,明帝国的经济发生崩溃,再不能应对常规的天灾人祸。于是很自然地出现了大规模流民。李自成、张献忠等势力皆是自流民中演变出来的有组织的武装力量。至此,明帝国已将三种共通的亡国原因占齐,其灭亡已是大概率事件。

三、秦民的生存策略

秦制之下民众如何生存,如何辗转腾挪?除安于命运之外,他么还能采取何种生存策略来改善境况?这个问题也可以再多说几句。

按我的简略总结,主要策略大致有三条。第一条,自然是努力去成为统治集团的一分子,也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去成为官僚或胥吏。叶梦得《避暑录话》里说,北宋时期的江西人疯狂鸡娃[17],孩子才五六岁便将之放在竹筐里挂到树上,逼他背诵四书五经,完不成背诵任务就不放他下来,目的便是想让孩子通过神童科考试进入体制[18]。北宋政府对士大夫很友好,对普通底层百姓很坏——朱熹说“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19],便是在批评赵宋王朝对百姓的汲取手段太多、汲取力度太狠。这些活得很苦的百姓,没能力让孩子走耗资不菲且收益难以预期的科举之路,于是纷纷将希望寄托在了神童考试上——神童考试只考背诵四书五经,倒背如流即可;过了年龄限制就不能再考,也不必像科举那般一辈子耗在其中。这是底层百姓负担得起的鸡娃方式。于是,自从江西出了一位靠背书进入体制的神童后,当地鸡娃背书的风潮便一发不可收拾,盛行了半个世纪。

第二条是用脚投票,寻求有力量者的庇护。荀子当年去秦国,见到秦国百姓的精神面貌是“朴”,也就是很愚昧;且“甚畏有司而顺”,也就是很害怕官府,非常驯服[20]。所以东方六国的百姓没人愿意被秦国统治。秦军进攻韩国上党,上党百姓眼看城池将要陷落,宁愿投靠赵国去做赵人,也不愿变成秦民[21]。西汉人贾谊当年也对汉文帝解释说:为什么汉帝国直辖郡县的百姓都跑到诸侯王那里去了?是因为汉帝国中央政府的汲取力度,要强过诸侯王的汲取力度,所以百姓宁愿抛弃家乡、田园与住宅逃去诸侯王的辖区[22]。这种用脚投票,是“封建”尚未消失的时代里底层百姓可选择的方式。待到“封建”被消灭了,或者说只剩下“封而不建”了,百姓们用脚投票的方式,就退化成了向在纳税服役方面享有特权的体制内士绅寻求荫庇,带着土地求爷爷告奶奶找关系投入到他们名下成为佃户——只要能规避官府在正规田赋之外的种种法外之征,能规避胥吏在征税过程中的种种刁难戕害,百姓们宁愿向士绅交纳远比官府正规田赋更高的田租。

第三条,也是最常见的办法,便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即通过自我伤害来减轻暴政带来的伤害。前文提到发生在汉武帝时代的“海不出鱼”事件、北宋百姓的不敢求富、底层民众向体制内士绅寻求荫庇,都是典型的两害相权取其轻。除此之外,还可以再举一些例子。

第一个例子,还是汉武帝时代,百姓们选择消极生产,也就是能不干活就不干活了。原因是汉武帝刘彻实施了包括算缗与告缗在内的一系列强化汲取的新政策——“缗”指民众财产中来自非农业收入的部分,“算缗”即对这部分收入征收财产税,“告缗”就是鼓励民众举报认识之人的资产。刘彻的政策是:凡告发他人隐匿资产或呈报资产不实,查证确凿后,被告资产全部没收,没收资产的一半会拿出来作为对告发人的奖励。这项暴政激发了人性当中的恶,引发了一场持续四年之久的全民大告密运动,商人与中产之家全部遭到告发并破产。《史记》里说,百姓们不敢再努力从事生产,有东西就吃掉,有钱就花掉,战战兢兢不敢有积蓄[23]。为了减轻暴政带来的伤害,百姓们宁愿保持贫穷,宁愿让家庭暴露在难以抵御天灾人祸的无积蓄状态。

第二个例子是关于生育的。传统说法认为,农耕时代的中国人在生育这件事情上有着相当高的积极性。毕竟当时医疗水平低下,婴儿成年率低,要多生几个加大保障。再者多个孩子便多个劳动力,也可以改善家境。这种说法看似逻辑自洽,其实并不完全符合史实。自秦汉到明清,生育史还有另一条绵延不绝的脉络,就是百姓们为了逃避暴政的伤害而选择杀死自己的孩子。

这个条脉络漫长而悲惨,且同样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代。据《汉书》记载,汉武帝因为频繁征伐钱不够用,便向民众征收各种重税,其中之一是孩子满三岁即须缴纳口钱,百姓们交不起这笔钱,又逃无可逃,只好“生子辄杀”[24]。口钱政策一直持续到汉元帝时代,才在御史大夫贡禹的建议下略有放松,由三岁开征推迟至七岁开征。这点小改动当然无助于改变底层百姓的生存状况。到了东汉桓帝时代,底层的情况仍然是“小民困贫,多不养子”[25],百姓们太穷,都不肯养孩子。

有两段史料有助于今人管窥这种现象的悲惨程度。第一段史料出自范晔的《后汉书》,记载了一位叫做贾彪的孝廉去做新息长,发现那里正普遍发生“母子相残,违天逆道”的惨剧,孩子一生下来就被母亲杀死。注意,新息这个地方的母亲杀的不只是女婴,而是男女婴皆杀。贾彪作为饱读圣贤之书的孝廉,受不了常年耳闻目睹这种人间惨剧,于是制定了特殊的地方政策,规定杀害子女者与杀人同罪,又拿出钱来资助生了孩子的家庭。[26]第二段史料出自晋代的《零陵先贤传》。里面提到,东汉的政策是孩子生下来满一岁就要交口钱,所以“民多不举产”,百姓都不肯生孩子。只有零陵郡的某个地方例外,因为当地有个基层官员郑产,不但积极劝说父母不要杀孩子,还愿意代他们出口钱。当地百姓为感激郑产,将地名改成了“更生乡”,意思是感谢郑产给了孩子们第二次生命。[27]

贾彪和郑产这样的官员是少见的,他们的救济措施只救得了一时一地,救不了更多的人。个别有良心之人的修修补补,改变不了底层百姓普遍性的悲惨遭遇。所以,类似生子辄杀的现象,在两汉之后的史料中仍层出不穷。南宋高宗绍兴七年,礼部尚书刘大中上奏时还提到了类似的惨剧:

今浙东之民有不举子者。臣尝承乏外郡,每见百姓诉丁盐紬绢最为疾苦。盖为其子成丁则出绸绢,终其身不可免。愚民宁杀子,不欲输绸绢……诚由赋役烦重,人不聊生所致也。[28]

刘大中做过地方官,知道百姓们被丁盐紬绢压得喘不过气来。他告诉皇帝:养了儿子便要给朝廷缴纳紬绢,而浙东地区的百姓交不起这些人头税。于是这些“愚民”两害相权取其轻,宁愿杀害自己刚出生的儿子,以求逃避暴政的戕害。

需要注意的是,刘大中的奏疏不是个案,范成大、郑兴裔、陈安节、吕祖谦、詹元宗等诸多南宋官员都在给朝廷的奏疏中谈过百姓为逃避人头税的伤害而“生子不举”的现象。可以说,南宋存在了150多年,这种两害相权的残酷现象也存在了150多年。这种以自戕来减轻外部制度性伤害的史实,在传统的中国古代史叙述中很少被提及,但我觉得它是很重要的一条历史脉络,不能把它当成支线,不能把它当成历史脉络里可有可无的枝节。毕竟,它才是千万秦民真实的生存底色。

注释
[1] 谭嗣同:《仁学·第二十九》。收入《谭嗣同全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37页。
[2] 详见谭嗣同所撰《治言》一文。收入《谭嗣同全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31-236页。该文作于谭先生二十五岁之时。谭先生思想大变之后,针对该文有一段自我反思:“此嗣同最少作,于中外是非得失,全未缕悉,妄率胸臆,务为尊己卑人一切迂疏虚憍之论,今知悔矣,附此所以旌吾过,亦冀谈者比而观之,引为戒焉。”
[3] 中国大陆普遍将秦汉至明清这一时段称作“封建时代”,有颇为复杂的政治因素。最早可以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共产国际文件以“半封建”指称现实中国。详情可参见冯天瑜《“封建”考论》一书的第十章至第十三章,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 (清)张廷玉等:《明史·诸王五》,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659页。
[5] 2020年上映的大陆历史剧《大秦赋》中,为彰显秦国对楚国发动战争的正义性,虚构了一段楚国百姓不堪压榨集体逃往秦国的剧情。剧中,众多楚国百姓逃至秦楚边境,喊出了“我不要当楚民,愿成秦人”的口号。但《商君书·徕民篇》里写得很明白:“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东方六国的百姓与读书人不来秦国,是因为在秦国做士做民都很惨很苦。出土的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里,也载有多桩百姓自秦国控制的南郡逃往楚地的案件,详情可参见(韩)琴载元:《秦代南郡编户民的秦、楚身份认同问题》,《简帛研究》2015年秋冬卷。
[6] (东汉)班固:《汉书·食货志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33页。
[7] (东汉)班固:《汉书·食货志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28页。
[8](西汉)司马迁:《史记·萧相国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016页。
[9] 可参见:张邦炜:《昏君乎?明君乎?——孟昶形象问題的史源学思考》,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10] 可参见:林盼:《张士诚如何成“张王”——张士诚民间形象的塑造与文本化的再诠释》,《江海学刊》2012年第6期。
[11] 披露此事的人是汉宣帝时代的御史大夫萧望之。他上奏告诉皇帝:“故御史属徐宫家在东莱,言往年加海租,鱼不出。长老皆言武帝时县官尝自渔,海鱼不出,后复予民,鱼乃出。”见《汉书·食货志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41页。
[12] 王士立的研究显示,贞观时期农民的耕地出产加上副业收入,“除去租调,即使不以庸代役,也只能是糠菜半年粮的生活了”。见王士立:《对贞观年间农民生活状况的初步探讨》,《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
[13] 司马光的原话是:“置乡户衙前以来,民益困乏,不敢营生。富者反不如贫,贫者不敢求富。”见《论衙前劄子》,收录于《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六)》,巴蜀书社2009年版,第293-294页。
[14]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汉兴,……而徙豪杰诸侯强族于京师”,《明史·太祖本纪第三》记载朱元璋“徙富民实京师”,皆是秦制帝王将包括大土地主在内的富民视为管控对象的明证。
[15] 万历时代的户部尚书赵世卿曾上奏称,自朝廷启用太监担任税使后,明帝国陷入了商业萧条的困境。如税使到任不足两年,河西务的160余家布店就只剩下30余家;临清关的伙商38人只剩下2人,缎店32座有21家关了门;布店73座有45家关了门;杂货店65座有41家关了门。赵世卿在奏疏里告诉皇帝,朝廷虽然通过宦官系统提升了汲取强度,但税基锐减已导致可汲取总量急速下降。详见赵世卿《关税亏减疏》,收入《皇明经世文编》卷四百一十一。
[16] 康熙的原话是“明季事迹,卿等所知往往纸上陈言,万历以后所用内监,曾有在御前复役者,故朕知之独详。明朝……宫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见(清代)余金:《熙朝新语》卷四。余金即徐锡龄与钱泳,取二人姓氏偏旁而为“余金”。
[17] “鸡娃”,大陆网络流行语,指家长们不断给孩子“打鸡血”,强迫孩子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各种技能,以求在未来能有好的出路。
[18] 诸葛忆兵编著:《宋代科举资料长编 北宋卷(下)》,凤凰出版社2017年版,第793页。
[19] 见《朱子语类》卷一一○“论兵”。
[20] 《荀子·强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95页。
[21] 《战国策·赵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368页。
[22] (西汉)贾谊:《请封建子弟疏》。载《汉·书贾谊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261页。
[23] (西汉)司马迁:《史记·平准书》,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435页。
[24] (东汉)班固:《汉书·贡禹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075页。
[25]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党锢列传·贾彪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216页。
[26]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党锢列传·贾彪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216页。
[27] (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释:《水经注校释》,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61页。
[28] 《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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